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重庆市万州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地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承办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部门内设机构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共设置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发展计划科、乡村振兴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科、环境资源与社会事务科、财务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信息与装备科、法规与安全信访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种植业科、养殖业科、农田建设与监管科、审计监督科、干部人事科。
2.单位构成信息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由1个行政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和13个委属事业单位构成,包含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经营管理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1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植物保护与果树技术推广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重庆市万州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信息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土肥与农业生态保护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重庆市万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区农业农村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万州委编委〔2023〕19号)文件要求,将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整合设立为“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技术与机械推广中心”;将重庆市万州区植物保护与果树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站整合设立为“重庆市万州区经济作物发展中心”, 挂“重庆市万州区植保植检站”牌子;将重庆市万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设立为“重庆市万州区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挂“重庆 市万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将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信息中心并入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挂“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信息中心”牌子。因目前预算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编制单位没有调整,2023年单位预算还是由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植物保护与果树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信息中心、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8家单位分别进行公开。
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未纳入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059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9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35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059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66万元,农林水支出36941.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67.5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08.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97.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97.14万元,比2022年增加1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4.71万元,比2022年增加3167.5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增加1698.56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增加154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522.43万元,比2022年减少1808.23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预算增加364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预算减少5805万元,农田建设预算减少286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增加230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比2022年增加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7.05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充分考虑预算经费压减因素,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单位三公经费进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5万元,比2022年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调研、考察等用车频繁,车辆购置时间较长,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较上年稍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82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的1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植物保护与果树技术推广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重庆市万州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信息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土肥与农业生态保护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重庆市万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农业机械技术研究推广站、重庆市万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22.4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八)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九)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十)农村合作经济: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钟文佳 联系方式:023-5856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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