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604-1)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604-1) |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李登富 | 自然人 | 渝万州农(渔业)罚决字〔2026〕第000007号 | 当事人于2025年7月8日带上渔具从万州区的家中康德天子湖1栋11-2出发,接近20时,到达万州区苎溪河天仙湖莱茵半岛外水域,使用路亚竿一根,铅坠上连接一个三本钩(单柄三钩锋)采用大力挥舞钓竿,主动收竿使钩在水里快速滑动,每次拉竿后转动渔轮收线,直到使钓钩穿刺鱼的身体,将鱼捕获的方式锚鱼,渔获物为圆吻鲴一尾,重0.24千克。 | 现根据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害渔业资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在禁渔区或禁渔期采取其他方式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渔获物圆吻鲴1尾,重0.24千克(已由公安机关销毁); 2.罚款人民币4100元(大写:肆仟壹佰元整)。 |
2026/04/10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2 | 周本福 | 自然人 | 渝万州农(动监)罚决字〔2026〕第000009号 | 当事人周本福于2025年12月7日在慈利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购买了400头仔猪,货值金额为6.4万元,有《动物检疫证明》(编号:No.43000071024),以备案车辆渝D9**65装载此批仔猪,从湖南省张家界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富垭村委会富垭村10组启运,运输车辆渝D9**65行至湖北省利川市齐岳山站出口下高速,后经318国道九道拐公路到达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路过重庆市万利高速公路龙驹动物防疫检查站,但未进站检查签章便直上银百高速,并于万州区五桥高速收费站下道,最终将该400头仔猪运达其本人周本福养殖场落地饲养。 | 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道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运输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 | 罚款8600元 | 2026/04/15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3 | 重庆市万州蓝希络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渝万州农(畜禽屠宰)罚决字〔2026〕第000010号 | 经查明,未发现万州区市场监管局移送线索关于重庆市万州蓝希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双氧水网络舆情的违法事实,登记保存的冻猪熟大肠、二级熟大肠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判定为合格。(检测报告编号:3526000721冻猪熟大肠;3526000722二级熟大肠)。 重庆市万州蓝希络食品有限公司从1月份开始恢复在旧生产线屠宰生猪,1月31日至2月2日因设备故障,没有在通过GMP验收的新生产线屠宰生猪。 |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三)屠宰生猪不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消毒技术规范的;”之规定。 | 警告 | 警告 | 2026/03/20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已按信息公开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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