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关于《申报万州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关于申报万州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万州农委函〔2025〕213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实施好万州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现就申报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产业和环节
针对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进行补助,优先覆盖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区域。支持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实施集中育秧服务就近纳入“种”的环节补助,烘干就近纳入“收”的环节补助。上半年已经实施的环节服务,各镇乡(涉农街道)可通过调研或实地核实后纳入补助。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
根据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的原则,分别制定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大户)的补助标准。
小农户补助标准=市级下发资金/服务面积折算后的亩数(即服务面积按照耕0.35、种0.26、防0.13、收0.26系数折算后的亩数),补助标准≤106.5元/亩。规模经营主体(大户)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80%。
原则上补助环节的补助资金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助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如:服务主体给小农户开展耕环节社会化服务,补助37元/亩,则小农户获得补助18.5元/亩,服务主体获得补助18.5元/亩。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各镇乡(涉农街道)在辖区范围内根据服务总量调剂平衡。
水稻、玉米、油菜作物补助标准 | ||||
补助环节 |
参考市场价格(元/亩) |
小农户(元/亩) |
规模经营主体或大户(元/亩) |
备注 |
耕环节 |
120 |
37 |
30 |
1.集中育秧服务小农户补助27.5元/亩,规模经营主体补助22元/亩。 2.烘干服务小农户补助27.5元/亩,规模经营主体补助22元/亩。 |
种环节 |
70 |
27.5 |
22 | |
防环节(原则上施药2次) |
35 |
14 |
11 | |
收环节 |
100 |
27.5 |
22 | |
合计 |
325 |
106 |
85 |
(二)补助对象和方式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区农业农村委与区供销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交叉补助不得超过补助标准总量。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区域内承担耕、种、防、收各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个。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优势,重点把复耕的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等有服务需求的农户组织起来,集中连片,统一购买生产托管服务,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创新发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项目实施流程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按照镇村项目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5年7月底前)
各镇乡(涉农街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院坝会、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万州区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网站、融媒体、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公示,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5年11月20日前)
1.选定服务主体。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由社会化服务组织主动申请,经镇乡(涉农街道)推荐,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供销合作社共同遴选服务主体,并公开公示遴选服务主体名单;各镇乡(涉农街道)负责统计服务需求、对接区级公开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定服务主体,汇总后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社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印发《万州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相关镇乡(涉农街道)服务面积、金额等工作任务。
2.推进项目实施。各镇乡(涉农街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并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小农户集中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序时开展生产服务,各环节服务完成后按照当地市场行情收取足额服务费,服务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服务发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村镇核实表、作业工作轨迹、服务图片等资料,将作为验收的重要佐证;同时,探索使用“村村旺农服通”应用管理服务要素、获取需求信息、签订电子合同、申请项目验收、提交项目资料、申领财政资金补助等,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并全面监督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和区供销合作社对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流程上线试点工作,所有服务主体(包括区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主体)全部参与全流程上线试点工作。服务工作完成后,由服务主体向所在镇乡(涉农街道)申请验收,镇乡(涉农街道)结合“村村旺农服通”对服务质量、服务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出具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后申请区级复核,区级复核由区供销合作社、区农经站分别对供销系统和农业农村系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初验,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委成立项目抽查验收组,采取资料核查、实地查验、走访查询、电话回访、监测数据证明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区级抽查复核服务主体的比例不低于30%,每个主体抽查复核时,现场踏勘不少于3户、电话抽查不少于10户,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四)资金拨付阶段(2025年12月10日前)
区级抽查验收并公示公开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和区供销合作社分别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由区农业农村委和区供销合作社及时划拨补助资金(原则上服务主体和小农户补贴都要通过一卡通发放),并将补助对象和资金进行公开公示。
(五)总结和绩效评价阶段(2025年12月20日前)
2025年12月10日前,镇乡(涉农街道)和区供销合作社将项目开展情况总结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并会同区供销合作社开展资金年度绩效自评,填报“农业农村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数据,并将项目全过程资料归档备查。
四、申报要求
各镇乡(涉农)街道请结合辖区农业生产实际,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于8月8日前通过“一表通”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报送《2025年万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任务申报表》和《2025年万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2025年万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任务申报
2.2025年万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供销合作社
2025年8月4日
附件1
2025年万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任务申报表
申报镇乡(涉农街道)(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镇乡 (涉农街道) |
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 |
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 |
备注 | ||||||||
合计 |
农业农村系统 |
供销系统 |
合计 |
农业农村系统 |
供销系统 |
|||||||
小农户 |
规模主体 |
小农户 |
规模主体 |
小农户 |
规模主体 |
小农户 |
规模主体 |
|||||
注意: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按照耕0.35、种0.26、防0.13、收0.26系数折算,即机耕1000亩,折算面积=1000*0.35=350亩。
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万州区202x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202X年XX月XX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描述实施该项目的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基础、基础设施、人文条件、自然环境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描述实施该项目的缘由,即为什么要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描述具体建设地点,项目建设的总体内容)
(三)项目内容
(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描述建设该项目的具体时间安排,从编制方案开始)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描述如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如何落实,项目竣工后资产如何管理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
(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说明,注意要细化、量化,不要讲空话、套话)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描述该项目的总投资,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多少、自筹资金多少,以及分别是什么性质)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描述项目总投资分别用在什么地方,分大类描述,每一类的具体金额,如内容较多可另附表)
示例表
序号 |
类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万元) |
资金来源 | |
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
1 |
厂房 |
100 |
㎡ |
50 |
30 |
20 |
2 |
设备 |
25 |
台/套 |
100 |
50 |
50 |
3 |
.... |
(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详细描述资金具体用途,分类分条进行表述,需列明设施设备等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
示例表
序号 |
类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万元) |
资金来源 |
(一) |
厂房 |
100 |
㎡ |
50 |
|||
1 |
挖土方 |
100 |
m³ |
100 |
10 |
财政资金 | |
2 |
混凝土 |
C25 |
200 |
m³ |
100 |
20 |
财政资金 |
3 |
钢筋 |
Φ20 |
100 |
吨 |
200 |
20 |
自筹资金 |
(二) |
设备 |
25 |
台/套 |
100 |
|||
1 |
旋耕机 |
XGJ-11 |
1 |
台 |
500 |
0.05 |
自筹资金 |
2 |
.... |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村(社区)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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