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万州农委函〔2025〕168 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入库、资金安排、项目评审、过程监管、项目验收等,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经研究,现将《重庆市万州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万州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由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及其他区级部门下达计划的归口区农业农村委监管的所有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对口援助资金等项目(以下简称“农业项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已制发专项管理办法的还需遵照其专项管理办法。
农业项目管理涵盖谋划申报、储备入库、资金安排、组织实施、日常检查、过程监管、分级验收、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环节。按照“综合协调、统分结合”原则,实行以下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委:统筹计划编报、入库管理、方案评审、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及区级验收;指导镇乡(街道)开展资产移交与管护工作。
(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项目申报审核、组织实施监管、问题整改督导、镇级验收及资产管护等。
(三)项目主体:落实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投资管理及运营维护等主体责任。
(一)分类监管原则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镇村级项目及区级竞争性立项类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委履行指导职责;区农业农村委直接监管区级示范推广类项目,并对镇村级项目、竞争性立项类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二)公示公开原则
项目管理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区级、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进行公示公告,对项目库、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告。
第二章 项目入库
在总则适用的范围下,不包括产业集群资金项目等时效性较强、到人到户补助项目等无需下达项目计划。
(一)前期论证充分。项目谋划契合项目所在地的资源禀赋、实际需求,充分征求了群众意见,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落地实施迅速。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等前置手续全部到位,自筹资金有充分保障,生产技术及资料有可靠来源,可迅速启动项目并组织实施,能在规定时限内完工。
(三)综合效益显著。坚持“花钱必问效”,项目完工后,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辐射带动效益等,且绩效指标明确量化、联农带农效果突出,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建设内容合规。各类资金均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等形象工程、单位基本支出等与项目无关的工作经费、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各级党政机关办公条件改善等。此外,财政衔接资金还不得用于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建设标准过高、偿还往年项目债务等项目。重点支持提升绿色高效发展水平、补齐必要基础设施短板、赋能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方向。
(一)发布申报指南。每年7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委印发通知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入库工作,面向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行业部门发布申报入库指南,明确支持任务、支持对象、补助标准、技术指标、相关要求等,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部门重点围绕申报指南谋划拟入库项目。
(二)实施分级申报。按照申报主体的不同,项目可分为镇村级项目和区级项目,各级申报主体须按程序进行申报入库。
镇村级项目由村社或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发展所需谋划项目,鼓励村社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联合共建—资产租赁—支付租金(或分红)”的模式申报;或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相关村社意见后,组织多个村社联合发展规模化、成片化产业。镇村级项目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日常监管单位,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归口业务单位。
区级项目按照补助方式可分为示范推广类、竞争立项类项目。示范推广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围绕品种选育、技术研发、品牌培育等需集中全区力量发展的方向进行谋划。竞争立项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发布竞争立项指南,提出具体方向、相关要求、各部分切块金额,面向全区所有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度、实施方案成熟度、预计产生效益等因素进行现场答辩,综合研判评选入围项目名单,提出切块资金分配初步建议。
(三)联合实地调研。每年8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部分补助金额较大、建设任务较重及竞争立项类的入库项目开展实地调研指导,进一步研判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切块资金分配建议。
(四)开展区级审定。区农业农村委适时召集区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对入库项目进行联合会审,按程序审议后报区政府审定。
所有拟入库项目申报时需同步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入库程序资料。补助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非到人到户补助类的项目还需提供项目补助资金拟使用明细表(相关模板见附件2-5)。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部门可对本年度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及时补充需新纳入的项目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调整程序参照入库程序执行。
第三章 资金安排
除第二章第四条中规定的不适用于入库制度的项目外,拟安排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均从项目库中选取,进行滚动实施,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
(一)形成安排建议。上级资金下达后,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已入库项目,依据前期工作推进度、实施方案成熟度、利益联结紧密度、往年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提出资金安排初步建议。
(二)提前批复实施。为保障项目按期完工,每年10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委将从下一年度项目库中拟选取一批条件成熟且建设任务较重的项目提前实施,形成提前实施初步建议。
(三)呈送区级审定。提前实施初步建议、资金安排初步建议经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议后,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呈送区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下达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一经下达严禁随意变更调整。若因用地手续不完备、自筹资金未到位、技术设备缺乏等业主自身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收回全部补助资金,且该业主两年内不得再申报除基本保障类外的项目,同时也在下一年度减小对该业主所在镇乡(街道)的项目支持力度。
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业主应尽快启动项目。超过60日仍未开工的项目,收回全部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项目。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一年内未使用完成的资金,原则上按规定收回并安排至其他项目。确因考核任务较重、时效性较强等原因未按时使用完,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章 项目评审
在总则适用范围的前提下,项目评审不适用于有明确补助标准的动植物疫病防治补助资金、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金、面向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各类直接补贴资金、工作经费等项目。
(一)项目有明确资金来源或已下达投资计划。
(二)项目实施方案各项内容完善(包括项目名称、所涉产业发展现状、任务来由、建设地点及内容、绩效目标、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环节、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联农带农机制、组织保障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经过初步论证。
(三)经过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业务科室初步审核,并经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同意进行评审。
(四)涉及规划、环评、用地等需前置审批的,提供相关审批同意依据。
(五)5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包括含工程类建设内容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
项目达到评审条件后,由业务分管领导主持,项目管理科组织,各业务单位、审计监督科、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业主等参与,按行业在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项目方案的可行性、投资方向、资金使用和预期效益是否合理,确定是否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程序审签下达批复;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由项目业主单位重新修改完善后再次评审。
(一)批复的内容,应明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资金及拨付方式、公开公示、监管单位等内容,并附项目档案资料清单、项目实施方案。
(二)批复的审签,由业务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审签后,下达批复。
根据下达的资金计划和批复内容,各监管责任单位需从项目立项、资金拨付、实施执行到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对资金流向、使用效率、项目进展等进行持续监督和管理。各监管单位应采用项目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对于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项目资金;扣减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调整
(一)调整的范围
确因规划布局调整、土地征用、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建设工期、绩效目标等,调整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次。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不得事后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不得项目竣工后调整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二)调整的程序和决策权限
项目投资概算调整100万元以下或者延期3个月内的、调减实施内容等的调整,由项目业主单位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业务单位和项目管理科初审后,由业务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报主要领导同意后,下达调整批复,并及时将项目调整情况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上进行通报。
项目投资概算调整100万元(含)以上,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项目业主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业务单位和项目管理科初审,由业务分管领导专题研究,提交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审议后报区政府审批决策。
(一)结决算范围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2.限额以下且投资额达50万元以上(含)工程类项目需选取结算、决算单位。
3.限额以下其他类项目只需选取决算单位。
4.有明确标准的定额补助、销售奖补等项目,均无需选取结决算单位。
(二)选取权限
1.项目业主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的,由项目业主自行在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结算或者决算单位;
2.项目业主为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镇村级项目需委托乡镇在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结算或者决算单位,区级专项项目需委托区农业农村委在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结算或者决算单位,并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及时选取结算或者决算单位,开展项目全过程进度和造价控制。
(一)项目业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票据合法合规,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取得凭证,及时入账;付款实行转账支付,不得大额现金支付,单笔现金支出不得超过1000元。
(二)资金拨付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进度拨款。先建后补类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一)项目业主因不可抗力、经营困难等因素,无法实施项目的,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经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业务单位和项目管理科初审,业务分管领导专题研究,终止项目实施,收回资金指标,及时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项目未在批复的时间完工并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委归口业务单位书面通知项目业主限期完工并验收,如仍未完工并验收,经业务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后终止项目实施,并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对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进行工程结算或财务决算,按照工程结算或财务决算金额,按比例核减财政补助资金,收回审减财政补助资金指标终结项目,及时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上进行通报。
(一)绩效自评。项目实施完成后,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应完成对本年度所有实施的项目绩效自评(对跨年度的重大项目,要开展阶段性评价,实现全周期跟踪绩效评价),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对自评结果负主体责任。
(二)绩效自评报告。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及项目绩效支撑材料,形成本单位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等内容。
(三)绩效自评抽查。在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全面绩效自评基础上,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对预算资金申请单位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项目数量覆盖面不低于10%。抽查主要围绕绩效自评结果真实性、全面性、合理性等方面开展,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反馈至预算资金申请单位并督促整改。
(四)绩效评价。根据实际需要,每年选择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可采取委托第三方形式),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持续效益。
第六章 项目验收
(一)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负责组织农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项目业主单位、项目监管单位开展农业项目自行验收、初步验收工作。
(二)项目监管单位负责组织所监管的农业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并出具项目初步验收意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农业项目自行验收工作,审查项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三)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开展农业项目自行验收工作,出具农业项目自行验收意见,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一)主要依据
1.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
2.农业项目所对应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3.万州区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农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及项目调整变更、终止批复文件。
(二)申请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1.农业项目批复的各项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农业项目主要工程、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调试运行正常;完成项目竣工图绘制。
2.建设内容有调整变更的,有相应的完整的项目调整变更报批、审核、批复文件,已按项目调整变更批复文件完成各项目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完成项目竣工图绘制。
3.农业项目自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并出具自行验收意见、初步验收意见。
4.农业项目竣工资料内容真实齐全、资料完整(附件6农业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5.农业项目须有完整的结算、决算报告。
6.具备农业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项目验收程序和组织
(一)项目自行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验,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竣工资料,并出具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二)项目初步验收。项目自行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单位及时申请项目监管单位开展项目初步验收。
项目监管单位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和其他项目参建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竣工资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项目初步验收意见。
(三)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并附项目初步验收意见,项目竣工资料由项目监管单位审查符合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后同步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
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组建项目竣工验收组,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组成员从万州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中选取,同时可邀请区农业农村委系统熟悉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街道、镇乡有关人员、项目区群众代表、特邀专家组成项目竣工验收组。项目竣工验收组成员人数为3-7人,其中建设工程类、产业技术类、财务财会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需要,可从第三方机构外聘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核实现场、调试运行、走访实地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项目竣工验收过程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监管单位应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项目监管单位审查核实,整改合格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管单位应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审签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留档备查。
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对同一农业项目验收最多组织两次,第二次竣工验收仍未通过的农业项目书面报告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业务分管领导。
在项目竣工验收期间,项目监管单位负责上下联络,全程参与。
(一)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建设内容有调整变更的,项目调整变更批复内容完成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
(三)项目建设质量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招投标管理情况、项目合同管理情况、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
(五)项目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项目验收结果运用
(一)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发现的潜在问题或实施效果好的案例,及时汇总并书面报告,为区农业农村委确定年度项目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区农业农村委审计监督科每年将各项目监管单位所监管项目的验收通过率及项目监管情况,书面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领导。
(三)因项目业主单位原因导致项目验收无法通过的,该项目业主本年度内不得申报新的农业项目或承建项目;若项目业主单位存在蓄意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则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的各类项目。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予通过验收:
1.农业项目主体工程未完成。
2.农业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农业项目竣工资料基本要件不全。
4.其他不予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
(一)农业项目实行业主责任终身制。项目业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业主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项目监管单位对过程记录和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业项目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验收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已办理验收手续的农业项目,经审计或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除按规定追究项目建设相关人员责任外,同时要视情节追究项目验收人员的责任。
(四)对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派出的验收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竣工验收结论的,一经查实,停止拨付验收费用,取消该机构受托开展验收资格,提请纳入区农业农村委失信黑名单。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其他说明
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移交和管护,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股权化改革。
第八章 附则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试行,同时《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18〕16号)《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农委发〔2019〕86号)废止。本办法由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
6.变更申请(模板)
附件1
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件2 衔接资金申报入库表(模板)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建设任务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具体到镇、村)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绩效目标申报 |
实施单位 |
规划年度 |
是否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
时间进度安排 |
项目投资情况 |
受益对象(人) |
是否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 |
是否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 |
项目归属 |
是否脱贫村提升工程 |
是否资产收益 |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年度总目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 |
主管部门 |
日常监管单位 |
业主单位 |
实施年月 |
完工年月 |
总投资 |
财政资金 |
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 |
受益总人口数 |
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 |
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项目 |
“巩固提升类”项目 |
是否资产收益扶贫 |
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简述) |
是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
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方案(简述) |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
社会效益 |
可持续效益 |
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
本年已安排补助资金 |
后续待安排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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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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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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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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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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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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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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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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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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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与项目申报表保持一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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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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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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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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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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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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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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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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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办人: |
单位负责人: |
|
上报时间: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万州区202x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202X年XX月XX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描述实施该项目的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基础、基础设施、人文条件、自然环境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描述实施该项目的缘由,即为什么要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描述具体建设地点,项目建设的总体内容)
(三)项目内容
(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描述建设该项目的具体时间安排,从编制方案开始)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描述如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如何落实,项目竣工后资产如何管理等)
(六)项目绩效目标
(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说明,注意要细化、量化,不要讲空话、套话)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描述该项目的总投资,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多少、自筹资金多少,以及分别是什么性质)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描述项目总投资分别用在什么地方,分大类描述,每一类的具体金额,如内容较多可另附表)
示例表
序号 |
类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万元) |
资金来源 | |
|
|
|
|
|
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1 |
厂房 |
100 |
㎡ |
50 |
30 |
20 |
2 |
设备 |
25 |
台/套 |
100 |
50 |
50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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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详细描述资金具体用途,分类分条进行表述,需列明设施设备等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
示例表
序号 |
类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万元) |
资金来源 |
(一) |
厂房 |
|
100 |
㎡ |
|
50 |
|
1 |
挖土方 |
|
100 |
m³ |
100 |
10 |
财政资金 |
2 |
混凝土 |
C25 |
200 |
m³ |
100 |
20 |
财政资金 |
3 |
钢筋 |
Φ20 |
100 |
吨 |
200 |
20 |
自筹资金 |
(二) |
设备 |
|
25 |
台/套 |
|
100 |
|
1 |
旋耕机 |
XGJ-11 |
1 |
台 |
500 |
0.05 |
自筹资金 |
2 |
.... |
|
|
|
|
|
|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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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村(社区)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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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项目入库及资金安排程序性资料(模板)
项目档案资料清单模板
序号 |
资料明细 |
要求 |
一、项目入库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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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需取远景(能看清公示地点)、近景(能看清公示内容),图片清晰。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监督举报电话12345必须公开。
行业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58124834 区农委监督举报电话:58569665 区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58569097 区交通局监督举报电话:58213721 区发改委监督举报电话:58258036 区城管局监督举报电话:58600102 区林业局监督举报电话:58256880 区住建委监督举报电话:58520386 区民族宗教委监督举报电话:58520118 区文化旅游委监督举报电话:58815098 |
1 |
村级申报项目入库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 |
2 |
村级申报项目入库公示 | |
3 |
村级向镇级申报入库报告 | |
4 |
乡镇审核项目入库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 |
5 |
乡镇审核项目入库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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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入库文件 | |
7 |
行业主管部门入库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 |
8 |
行业主管部门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项目入库函 | |
9 |
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审核表 | |
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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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级、乡镇“资金项目安排公示” |
公示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及建设期限、投资金额及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绩效目标和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部门监管举报电话、纪委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12345、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等关键要素。 |
**乡(镇、街道)**村(社区)关于***年度
项目讨论及入库申报会议记录(模版)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缺席:
内容:
主持人:会议议程第一项,进行20**年实施项目的讨论。
关于**项目实施征求意见
(简要介绍下该项目)
代表1意见:同意实施
代表2意见:同意实施
代表3意见:同意实施
……
主持人:大家同意/否定项目实施
关于**项目实施征求意见
……
……
主持人:会议议程第二项,讨论了关于以上同意实施的项目**个,申报进入20**年项目库讨论。
代表1意见:同意申报入库
代表2意见:同意申报入库
代表3意见:同意申报入库
主持人:大家同意对以上项目进行20**年申报入库,接下来形成项目库备案表,并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公示10日,如10日内无反对意见,则向**乡(镇、街道)汇报。
重庆市万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20**年*****项目申报入库公示(模板)
根据**年**月**日**会议研究,拟将**项目等**个项目申请纳入《重庆市万州区20**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地点:(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项目申请资金:项目1:**万元;项目2:**万元。总计:**万元。
**村(社区)电话: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重庆市**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20**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备案表》
重庆市万州区***镇**村(社区)民委员会
20**年**月**日
**村(社区)关于20**年项目申报入库申请
(模板)
**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村(社区)现有……(村社区基本介绍)。为了深入贯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进一步促进......,经过村“两委”召开支部大会,村民大会等,讨论通过**项目等**个项目可以实施,现经过公示10日后,无反对意见,特此申请该批项目纳入20**年万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特此报告
中共**乡(镇、街道)**村(社区)支部委员会
**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委员会
20**年**月**日
重庆市万州区**乡(镇、街道)关于***年度
项目讨论及审核入库会议记录(模版)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缺席:
内容:
主持人:会议议程第一项,目前有**个村(社区)申报了一批项目,现由乡镇代表审核讨论,是否同意20**年项目实施。
关于**项目实施征求意见(简要介绍下该项目)
代表1意见:同意实施
代表2意见:同意实施
代表3意见:同意实施
……
主持人:大家同意/否定项目实施
关于**项目实施征求意见
……
……
主持人:会议议程第二项,讨论关于以上同意各村实施的项目**个,审核进入20**年项目库讨论。
代表1意见:同意申报入库
代表2意见:同意申报入库
代表3意见:同意申报入库
主持人:大家同意对以上项目进行20**年审核入库,接下来形成项目库备案表,并对审核入库的项目在乡镇进行公示10日,如10日内无反对意见,则向万州区相关行业部门汇报和入库申报。
重庆市万州区**乡(镇、街道)*******项目等审核入库公示
(模板)
(特别注意:镇乡公示时间应在村级公示完成并向镇乡申报和经镇乡审核后进行公示,不能村级和镇乡同一时间进行公示)
根据**年**月**日**乡镇**会议研究,拟将**村等**项目等**个项目申请纳入《重庆市万州区20**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地点:(必须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
项目申请资金:项目1:**万元;项目2:**万元。总计:**万元。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重庆市**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万州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重庆市万州区**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将**项目等**个项目纳入万州区20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函
区**委(局、办):
经**村(社区)申报,我乡(镇街)审核,现申请将**项目、**项目等**个项目纳入**区****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个项目总投资共**万元,其中:申请衔接资金**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万州区**乡(镇、街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万州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0**年**月**日
***村民委员会
关于****项目资金计划的公示
(注:资金计划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镇村可同步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现将万州区****部门、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资金计划的通知》(资金文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月**日(15个工作日)。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纪委监督电话: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万州区****部门、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资金计划的通知》(资金文号)
***村民委员会+公章
20**年**月**日
***镇(乡)人民政府
关于****项目资金计划的公示
(注:镇村可以同进进行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现将万州区****部门、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资金计划的通知》(资金文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月**日(15个工作日)。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纪委监督电话: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万州区****部门、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资金计划的通知》(资金文号)
****镇(乡)人民政府+公章
20**年**月**日
附件5
项目补助资金拟使用明细表(单位:万元) | ||||||||||
设备购置类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用途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台、套、个等)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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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类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具体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建设标准(同时体现单位规模主要材料用量) |
计量单位(亩、公里等) |
建设数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总价 |
用地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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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有其他类型,可自行新增行。 |
附件6
万州区xx 街道(乡镇)(业主单位)
关于 xxx 项目申请变更的函(请示)
区农业农村委:
202x 年x月x日,贵委通过《关于xxxx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号)批复XXXXX 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xxxxx。该项目于202X 年X月X日开工建设(或暂未开工),因xxx、xxx等原因,需要对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前总投资为xxx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xxx万元),变更后总投资为xxx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xxx万元),调整金额xx万元(调增总额及调减总额中取最大值)。
一、变更原因
xxxxx。
二、变更内容
(一)取消建设内容:xxxxxx。
(二)增加建设内容:xxxxxx。
(三)其他调整建设内容:xxxxxx。
以上申请变更建设内容,妥否,请函复。
附件:变更建设内容备案表
重庆市万州区xx街道(乡镇)(业主单位名称)
202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变更建设内容备案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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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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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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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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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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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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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建设内容 |
变更原因 |
变更后建设内容 |
变更金额(万元) |
(注:将批复建设内容按点拆分逐行填写,有变更的对应填写变更原因及变更后建设内容,无变更的在变更原因中写“该项无需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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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意见(明确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设计单位意见(明确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监理单位意见(明确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所在村(社区)意见(明确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镇乡(街道)意见(明确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管单位意见(明确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7
一、所有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
- 验收申请并附项目初步验收意见(含联系人)。
- 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 项目初步验收意见。
- 项目批复文件及批复表,若涉及变更含变更相关手续。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总结。
- 项目竣工图、建设内容统计台账。
- 包括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同一位置具有相同参照物的照片;项目公示情况;有隐蔽工程(如沼气池)的,验收资料中应当包括隐蔽前的现场照片和测量数据。
- 项目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是否享受重复补助的证明。
- 项目业主单位信息资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项目业主单位是政府的不提供)。
- 项目的财务资料(合同、发票、支付记录)。
- 项目结算、决算报告。
- 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1.招投标、询价、比选、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服务等程序资料。
2.隐蔽工程现场签证单。
3.合法合规的用地、建设手续。
4.股权化改革协议。
5.动、植物检疫手续。
6.果(茶)园定植证明、农事生产记录、劳务用工记录。
7.环保备案手续。
8.建设冷库时铺设100毫米以上钢筋混凝土地面图片(必须提供)。
9.采购的产品、设备铭牌、合格证。
10.建设内容相关的质量、材料检测报告。公示牌照片。项目公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及地点、资金构成及金额、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时间、受益贫困户、监督方式(镇乡、街道办事处纪委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58569700)等。项目公示牌规格:长120cm左右、宽80cm左右,蓝底白字,使用寿命应在3年以上。
附件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或续建
(三)建设地址: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资金筹措主要表述资金来源如东西部协作、中央、衔接资金等。
(六)业主单位:
(七)监管单位:
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项目调整变更情况
七、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自验意见
项目业主单位(需加盖鲜章):
年 月 日
附件9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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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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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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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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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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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建设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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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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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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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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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股权化改革 |
否 是 |
“是”的前提下是否签订“股改”协议 |
否 是 | |||
投资完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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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调整 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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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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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料 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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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明的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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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验收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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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业主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农业项目初验表填写说明:
1.“批复文号”为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文号;
2.“股权化改革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勾选,若“是”还应将签订的协议附在资料;
3.“投资完成情况”从计划投资和实际总支出资金两方面填写;
4.“工程质量达标情况”根据组织初验单位当前采取检测技术手段得出的质量评估结果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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