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万州区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万州区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乡村教师
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教委: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基本情况
(一)补助学校、教师数
2020年万州区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学校共计117所,教职工4828人。其中,村小22所,教职工221人,乡村高完中学校、乡村九年一贯制学校、乡村单设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及完全小学等95所,教职工4607人。
“十三五”期间,万州区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学校共计155所,教职工5987人。其中,村学校31所,教职工221人,乡村高完中学校、乡村九年一贯制学校、乡村单设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及完全小学等131所,教职工5924人。(以上数据,不重复计算)
(二)经费保障
2020年,万州区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资金2323.37万元,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十三五”期间,万州区共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资金10476.163万元,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
(三)补助标准、档次及具体发放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5号)精神,万州区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按照乡村学校生活和工作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为六个档次,一至六档标准分别为800元/月、500元/月、400元/月、300元/月、250元/月、200元/月。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教发〔2019〕6号)精神,我区从2019年1月开始将补助标准调整为1000元/月、70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350元/月、300元/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全年按12个月计发,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各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月造册,经区教委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报所需经费,区财政局划拨到校后,由各校将岗位生活补助按月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
(四)公开公示及监督管理情况
区教委加强了组织领导、督查,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对违反政策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校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教师名单按月公示,如实申报,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
二、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成效
万州区从2014年1月起开始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后,进一步加强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了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报考乡村学校人数激增。同时,按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要求,乡镇学校教职工从2015年1月起,执行了乡镇工作人员补贴300元/月。两者并行,使广大乡村教师更深切地感受到市、区两级政府对乡村教师的关怀,安心乡村教育工作,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人员补贴,促进了村小和边远地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村小和边远地区教师岗位吸引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导致城郊超编乡村学校教师不愿流动
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郊超编乡村学校学生人数少,教师工作量小,城区学校学生人数多,教师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但随着乡村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城郊超编乡村学校的教师不愿分流到城区学校,导致学校不能有效化解人员超编问题。
2.影响城区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
乡村学校教师补贴政策连续出台,并且不断提高补贴标准,让城区学校教师怀疑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一定程度影响了城区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建议
1.市级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引导城郊超编学校教师分流。
2.与市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政策,使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与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条件同步。
四、2021年实施计划
2021年,万州区将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继续做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工作,仍然按照乡村学校生活和工作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为1000元/月、70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350元/月、300元/月六个档次,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发放工作准确及时到位。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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