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教育系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教育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万州教人〔2022〕84 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2022年度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2〕22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2〕5号)、《重庆市万州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万州职办〔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档案年龄和评委会评审投票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积极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着力破除“五唯”,促进分层分类评价,突出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师德师风和立德树人表现,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业绩贡献为重点,提高综合评价质量。
(一)中小学教师系列。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号)执行。
(二)中职教师系列。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68号)执行。中专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范围、对象、条件按渝职改办〔2009〕168号执行。
(三)教育系统研究系列。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3〕107号)执行。
(四)实验技术系列。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1号)执行。
三、申报名额
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各学校(单位)职称申报名额,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限额内确定。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核定申报数额后,各学校(单位)方可开展申报工作。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名额为8名,其中:担任学校和教育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2名。
四、申报程序
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11月12日-14日,符合现行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研究)系列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系统操作说明另行通知。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职称享有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学校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
(二)资格审查。11月15日,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按照各系列职称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从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方面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评审资格。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不清晰的,各学校(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量化考核。11月17日-18日,单位评聘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量化计分;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由区教委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统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量化计分。
(四)公示结果。11月21日-25日,在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公示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评审表》和有关材料,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重庆市×××职称评审表》,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签字盖章上报。
(五)区级审核。11月26日-27日,区教委对学校推荐的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对上传资料不清楚、不清晰的退回申报人修改完善。学校再次审核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并网上提交。
12月5日-7日,区教委对学校推荐的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对上传资料不清楚、不清晰的退回申报人修改完善。学校再次审核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并网上提交。
(六)材料报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的学校将送审名册、评审表、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6日前报区教委人事科审核,并且将代表个人所有业绩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交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正高级、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于11月28日前,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于12月9日前交区教委人事科505室,同时上交申报公示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网报材料
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材料。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化诚信承诺责任制,由申报人承诺所填学历学位信息真实,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
(二)纸质件
1.《重庆市×××评审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2.《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3.2022年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报人员情况说明。
六、纪律要求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组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3至5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各学校(单位)要制定职称推荐工作方案,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推荐工作组及推荐方案电子件通过OA办公平台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
(二)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三)民办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四)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再单独提前送审,按规定填写《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附件1),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五)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万州人社发〔2013〕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学区管理的实施意见》(万州教发〔2013〕9号)、《关于印发万州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万州教人〔2021〕70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9号)等文件要求,集团化办学的学校本部教师下派到分校的教师,下派时间一年及以上的,可视为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城区学校的教师,有2所学校工作经历的,可视为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农村中心小学(有完小、村小的中心校)工作在完全小学及村小任教满2年及以上的,可视为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
(六)相关人员职称申报。援外援藏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等申报人员,按渝职改办〔2022〕22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截止时间。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八)材料归档要求。在区职改办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后,各有关学校(单位)应及时到我委人事科取回评审材料。评审表与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应一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并于1个月内同步更新教师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的相应信息。
(九)严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分别为420元、240元、120元。上报申报材料时一并上缴评审费。
附件: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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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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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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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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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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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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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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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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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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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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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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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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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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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核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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