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主管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信息;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4.负责侦破发生在辖区内的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诉讼和复议应诉,落实执法制度建设。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推动全区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7.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8.管理出境、入境审批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辖区的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0.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区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区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4.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内外宾以及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5.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为正处级单位。内设一级机构79个,其中综合管理部门6个、一线实战部门25个、派出所43个、监管场所4个、警察培训学校1个。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本级、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6,394.95万元,支出总计56,394.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2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调标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253.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19.31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追加智慧交通项目建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79.27万元,占99.51%;其他收入273.76万元,占0.49%。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1.9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6,39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23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调标等。其中:基本支出38,913.05万元,占69.00%;项目支出17,481.90万元,占31.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97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7.35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11.57万元,增长47.05%。主要原因是追加智慧交通项目建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1.9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2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9.27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53.49万元,增长47.42%。主要原因是追加智慧交通项目建设。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2018年社会管理创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48,831.93万元,占87.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86.59万元,增长54.80%,主要原因是追加智慧交通项目建设。
(3)教育支出171.26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56.75%,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71.16万元,占7.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90万元,增长19.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调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1.97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6)住房保障支出1,424.87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3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2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0.88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工资津补贴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21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1.78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0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4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本年度因执法勤务需要,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1辆现场勘查车辆及1辆指挥通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24万元,下降13.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购置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因2018年万州区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2018年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年初预算公开中“三公”经费数不符,原因是决算系统提取调整的数字,“三公”经费预算数以年初预算公开为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90.4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因执法勤务需要,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1辆现场勘查车辆及1辆指挥通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执法勤务需要,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1辆现场勘查车辆及1辆指挥通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99万元,下降7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制购置车辆价格。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24.8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办案、巡逻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养护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2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巡逻防控任务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21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得到下降。
公务接待费85.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友邻单位办案、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1万元,下降24.0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批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3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批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90辆;国内公务接待683批次6,398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2.91元,车均购置费18.08万元,车均维护费5.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7.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37万元,增长14.7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减变化。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万州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35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4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7.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技术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45.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扫黑除恶经费、应指工程维护费、交巡警流动平台生活费补助等项目预算执行率100%,无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扫黑除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0万元,执行数为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各类黑恶势力进行重点打击,在此基础上,全国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预算费用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工作开展。
应指工程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0万元,执行数为7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无超范围使用或其他不当情形,共记95分,拟自评等级为优。项目绩效具体表现在项目实施以来,有效保障了视频监控使用和覆盖面,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达到项目实施预期目标。
交巡警流动平台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使用情况良好,无超范围使用或其他不当情形,共记95分,拟自评等级为优。项目绩效具体表现在项目实施以来,交巡警流动车实行24小时屯于街面,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了行人安全,有效预防并减少了交通事故,保证了交通安全畅通和街面治安秩序良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达到项目实施预期目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1.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5829319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万州区公安局(本级)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40 |
总量 |
54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40 |
其中:财政资金 |
54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高人民满意度、安全感。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受理核查该类案件线索 |
200件 |
100% |
100% |
| |
办理该类案件 |
200件 |
100% |
100% |
| |
说明 |
无 |
2.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
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5829319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万州区公安局(本级)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770 |
总量 |
77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770 |
其中:财政资金 |
77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17年7月13日万州区财政局文件“关于解决区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用的建议: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每年按系统建设费用1.1亿的7%筹划,从2018年起将运维费77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器具维护率 |
器具使用有效值 |
100% |
100% |
| |
重点部位镜头覆盖率 |
重点部位有效覆盖 |
100% |
100% |
| |
说明 |
无 |
3. 交巡警流动平台生活费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
交巡警流动平台生活费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5821083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万州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50 |
总量 |
15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打造城市新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项目,解决了人民群众最突出、最期盼、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
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了行人安全,有效预防并减少了交通事故,保证了交通安全畅通和街面治安秩序良好,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达到项目实施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100% |
| |
社会效益 |
100 |
100 |
100%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90 |
90% |
| |
说明 |
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此类情况。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此类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29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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