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162B/2023-00095
[ 发文字号 ]
万州发改价〔2023〕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价格的通知
万州发改价〔2023〕9号
各供水企业:
根据《重庆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渝发改规范〔2023〕8号),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价格类别为特种用水。经研究,我区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用水水价为3.85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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