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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163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10-12
[ 发布日期 ] 2018-10-12

重庆市万州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2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

3.负责城市道路(含市政广场)、桥梁(不含结构安全检测、结构维护)、隧道、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灯饰照明(含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指导镇乡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餐厨垃圾、生活污泥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镇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拟订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并承担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0.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牵头组织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或监督规划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公园有关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管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4.承担万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安全信访科、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管理科、执法监督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非独立核算)、区数字化城管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万州府办发〔2017〕93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将重庆市万州区市政园林局更名为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简称区城管局),并进行职能职责调整。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划入区城乡建委原承担的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职责划入区城乡建委原承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本部门2017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7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5,560.65万元,支出总计35,560.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增加1,089.82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市政公厕及市政垃圾转运站维修维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小城镇建设、全域综合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增加。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2,420.8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11.3万元,减少1.25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减少西山公园动物园改造、第二期城市夜景灯饰工程、滨江环湖景观提质等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87.13万元,占98.97%;事业收入312.65万元,占0.9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1.05万元,占0.06%。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563.0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83.1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市政公厕及市政垃圾转运站维修维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小城镇建设、全域综合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869.63万元,占32.39%;项目支出22,693.38万元,占67.6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1.77万元,较上年减少1178.05万元,减少37.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列报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546.46万元,其中太白岩山顶公园征地拆迁补偿2000万元、滨江环湖景观提升项目289.12万元、西山公园停车场建设11.13万元、五桥苗圃搬迁2.89万元、香炉山公园0.48万元、长江大桥北桥头景观提升项目100万元、西山公园五洲池改造76.65万元、2014年百安游园公厕建设19.51万元、运行保障经费结算46.68万元;2017年年末因项目(事项)结算未完而增加结转和结余1368.41万元,其中小城镇项目1000万元、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经费140万元、离退休及人员因审批事项跨年结算经费155.4万元、智慧城市系统项目73.01万元;2017年年末因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的项目结算未完的结转和结余资金593.36万元,其中西山动物园改造499.33万元、城管运行保障经费94.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08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35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市政公厕及市政垃圾转运站维修维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综合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7.79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小城镇管理、污泥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71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4.92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增加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费,水库清漂二期,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区环卫处增加2017年库区次级河流清漂等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9.39万元,增长21.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小城镇管理、污泥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8.41万元,较上年减少631.61万元,减少31.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度决算列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2000.02万元,其中太白岩山顶公园征地拆迁补偿2000万元、数字协管员结算经费0.02万元;2017年年末因项目(事项)结算未完而增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8.41万元,其中小城镇管理项目资金1000万元、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经费140万元、离退休及人员因审批事项跨年结算经费155.4万元、智慧城市系统项目73.01万元。

4.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3.38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93万元,占0.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涉及人员退休,追减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3,678.01万元,占1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7年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长岭垃圾场垃圾掺烧、熊家镇垃圾站建设、手扒岩垃圾场封场工程)

4城乡社区支出26,126.41万元,占79.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小城镇建设、全域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城建重点项目建设(移动厕所采购)等项目资金

5农林水支出1,097.52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清漂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167.49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0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0.24万元,增长3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津补贴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5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7.11万元,减少42.2%,主要原因是环卫处专业车辆燃料费、修理费等科目2017年调整到其他项目中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1.06万元,增长减少55%,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为一次性追加项目,为镇乡居民生活垃圾污染综合治理工程197.3万元、百安坝街道扁寨八组公共绿化征地拆迁877.77万元、2017年库区清漂支出190万元、市政公厕及垃圾转运站建设249.52万元。本年支出151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1.06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为一次性追加项目,为镇乡居民生活垃圾污染综合治理工程197.3万元、百安坝街道扁寨八组公共绿化征地拆迁877.77万元、2017年库区清漂支出190万元、市政公厕及垃圾转运站建设249.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1.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28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决算填报口径存在差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3.5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决算填报口径存在差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7.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8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2.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91.57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宣传等业务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物价上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9辆(环卫作业车108辆、园林绿化作业车3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3.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水库清漂二期项目采购25吨垃圾车、采购多功能洗扫车、楼道式垃圾桶、3吨后压式垃圾车、不锈钢果皮箱等;服务类主要是环卫公厕管理、生活垃圾转运、挖机租赁、项目绩效评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00.83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概算编制质量较好,并按项目设立档案,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实行专账核算,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天仙湖公厕垃圾站改造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天仙湖垃圾站扩建一座日处理150吨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采购压缩设备1套,配套运输车辆2台、压缩箱体4个同时按旅游公厕标准对公厕内部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83万元,执行数为30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促进区域经济起较好间接作用提升基础设施配套,间接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作用解决万州城区高笋塘、太白、牌楼街办垃圾收运问题,天仙湖广场入厕难问题项目建成后,市民和游客满意度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效益指标缺乏明确的量化数据,本次评价对项目效益影响评价较为保守。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尽快办理工程结、决算;二是完善量化指标,加强项目后期维护管理。

绩效评价指标汇总表

项目名称:天仙湖公厕垃圾站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评价日期:2018年8月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标准分值

评价得分

共性指标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依据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实施

30

组织管理

10

组织机构

2

2

制度建立执行

8

8

资金管理

10

财务管理

2

1.5

资金使用

4

3

资金到位

4

4

项目管控

10

质量管理

4

4

成本管理

2

2

风险管理

2

2

进度管理

1

0.5

沟通管理

1

1

个性指标

项目绩效

50

项目效果

50

经济效益

5

2

社会效益

15

13

环境效益

10

10

可持续影响

5

3

公众满意度

15

12

总  分

100

100

100

88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环卫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管理、执法工作;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城乡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城乡直管公厕管理;城乡餐厨垃圾作业管理;城乡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城乡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的行业宣传、培训、指导和推广。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仙湖公厕垃圾站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

2016年8月3日,原区市政园林局(现区城市管理局,下同)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明确改扩建天仙湖垃圾站及公厕项目资金渠道的请示》(万州市政园林文〔2016〕47号),注明:按区政府要求,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在天仙湖配套的垃圾站及公厕移交区市政园林局,拟将天仙湖垃圾站扩建一座日处理150吨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采购压缩设备1套,配套运输车辆2台、压缩箱体4个,同时按旅游公厕标准对公厕内部设施进行改造。测算总投资约335万元,其中垃圾站改建80万元、设施设备采购205万元、公厕改建30万元、二类费用20万元。建议将区本级安排的吴家湾和上海大道两座垃圾站项目资金300.83万元调整用于天仙湖垃圾压缩中转站及公厕改扩建。区政府领导批示同意。

3、项目绩效目标

天仙湖公厕垃圾站改造工程,一方面解决万州城区高笋塘、太白、牌楼街办垃圾收运问题,彻底消除滨江路等部分主干道沿线用箱体接收生活垃圾的现象,另一方面解决天仙湖广场入厕难问题,进一步提升万州区旅游质量,方便出游市民,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经区政府同意,将区本级安排的吴家湾和上海大道两座垃圾站项目资金300.83万元调整用于本项目。

截至2018年7月31日,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向环卫处累计拨入资金300.83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7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300.83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83.64万元,其中:建安费78.49万元、设备费201.33万元、待摊支出3.82万元。资金余额17.19万元存放在环卫处银行账户。

截至2018年7月31日,本项目欠付资金59.80万元,其中重庆龙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50.23万元、长治清华机械厂设备质量保证金7.57万元,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理费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环卫处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及自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环卫处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合同结算制度,支付工程款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环卫处现场负责人审核、分管主任及主任审批同意后付款。项目经费的使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项目建安工程招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2016年10月发布招标公告;2016年11月16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号WZG(公) 16A1011),中标单位为重庆龙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108,130.61元。

2、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

2017年4月28日,建设单位(环卫处)、监理单位(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龙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本项目土建部分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

3、项目设备采购情况

本项目设备通过政府采购,2016年10月28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长治清华机械厂中标垃圾压缩设备,中标金额757,000.00元;2016年11月8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标25吨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箱体,中标总金额1,332,000.00元。

4、项目设备验收情况

2016年12月18日,环卫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对垃圾压缩设备进行验收;2016年12月15日,环卫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对25吨可卸式垃圾车及配套箱体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15年12月23日,环卫处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于2017年1月1日进行修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对项目决策控制、招标及竞争性比选控制、工程项目管理及变更、工程款项支付、竣工结算及决算控制等进行规范,对违反制度明确了监督及处罚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2017年1月1日制定《设备及材料采购制度》,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招投标、集中采购等规范程序后实施。

环卫处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设备及材料采购制度》,派专人深入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质量、进度,委托监理单位进行项目的日常管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决策程序规范,决策依据充分,组织管理及资金管理到位,项目管控严格,项目建成后,一方面解决了万州城区高笋塘、太白、牌楼街办垃圾收运问题,彻底消除滨江路等部分主干道沿线用箱体接收生活垃圾的现象,另一方面解决天仙湖广场入厕难问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好,公众满意度高,但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延期收取履约保证金等问题。总体评价项目综合得分为88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项目结果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本工程项目按照区政府批复同意实施,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规,环卫处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决策标准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

2、项目实施分析

项目实施标准分值30分,评价得分28分。

(1)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①组织机构。环卫处组织机构健全、结构合理。主任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主管项目建设,设施科直接负责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②制度建立执行。环卫处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设备及材料采购制度》,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由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环卫处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公示制,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相关内容签订了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制度建立执行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2)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8.5分。

①财务管理。本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环卫处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金收取、质量保证金扣留及退回均进行明确规定; 支付工程款时审批程序到位,资金使用支出财务核算规范;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财务管理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②资金使用。环卫处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及虚列支出现象。资金使用超标防治方面,超标后由环卫处自筹资金解决。资金使用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③资金到位。万州区财政局已按预算全额拨款,资金到位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3)项目管控

项目管控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9.5分。

①质量管理。本项目质量保障控制体系健全,项目达到质量控制标准。施工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监理单位现场监管质量,设施科专人在施工现场检查质量,工程竣工时扣留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设备验收合格后扣留设备供应商保证金。质量管理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②成本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成本控制与招投标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确定设备供应商,聘请监理机构进行工程项目监理。成本管理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③风险管理。本项目风险管理到位。监理单位实施现场监管,环卫处不定期召开监理、施工、业主参加的联合会议,出现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汇报主管部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风险管理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④进度管理。环卫处对项目进度关键活动进行控制,监理单位现场监理,环卫处不定期召开监理、施工、业主参加的联合会议。但存在工程延期。进度管理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0.5分。

⑤沟通管理。项目进行过程中沟通行为有效,监理对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和施工方反映并出具监理通知单,环卫处不定期召开监理、施工、业主参加的联合会议。沟通管理标准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3、项目效果分析

项目效果标准分值50分,评价得分40分。

(1)经济效益

工程尚未办理结算审核。施工方送审金额127.80万元比合同金额110.81万元多16.99万元,超合同价15.33%;本项目投资总额343.44万元比预算资金335万元多8.44万元,超预算2.52%。经济效益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2分。

(2)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一方面解决了万州城区高笋塘、太白、牌楼街办垃圾收运问题,彻底消除滨江路等部分主干道沿线用箱体接收生活垃圾的现象,另一方面解决天仙湖广场入厕难问题;对促进区域经济起较好间接作用;提升基础设施配套,间接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作用;环卫处按职责履行了社会义务。社会效益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分。

(3)环境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对公厕排污治理间接效益明显,美化了旅游环境。环境效益标准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4)可持续影响

本项目使用了新产品,厕所冲洗为手动和感应一体化,改变了单纯的手动或感应冲洗造成厕所冲洗不便的困扰。但本项目缺乏自身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效益创新和服务创新。可持续影响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5)公众满意度

本项目建设目的为解决万州城区高笋塘、太白、牌楼街办垃圾收运问题,解决天仙湖广场入厕难问题,故项目实施有其必要性;项目实施水平较高,未明显影响市民出行问题;项目建成后,市民和游客满意度高。公众满意度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2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一是尽快办理工程结、决算;

二是加强项目后期维护管理。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环卫处不定期召开监理、施工、业主参加的联合会议,出现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汇报主管部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对环卫处实施的天仙湖公厕垃圾站改造工程进行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是为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发挥财政资金对环境保护、提升万州区城市形象的支持作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

1、评价原则

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本次绩效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渝财监督〔2011〕63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文字描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

由于本项目为非营利性项目,所以个性指标不考虑项目产出,只考虑项目效果一个二级指标,项目效果下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公众满意度五个三级指标。

3、评价方法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基本方法为因素分析法,即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收集评价项目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评价目的,了解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制定评价的时间步骤、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

2.组织实施

收集整理与分析评价证据。对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与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解和核实,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对照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评分,并形成评价结论。

3.分析评价

认真研究分析评价结果,找准深层次原因,研究优化制度、管理的有效措施。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7年实施项目未被市财政局抽取为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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