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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19-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报表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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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

3.负责城市道路(含市政广场)、桥梁(不含结构安全检测、结构维护)、隧道、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灯饰照明(含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的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指导镇乡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餐厨垃圾、生活污泥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指导镇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督管理。

6.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镇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拟订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并承担保护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0.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镇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牵头组织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或监督规划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公园有关工作。

1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管理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协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3.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4.承担万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承办文电、会务、档案、后勤、节能减排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值班、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牵头区级目标考核、招商引资工作及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协调和督查、督办机关日常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日常工作;承担局系统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局系统统战、工会、精神文明、妇联、共青团及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的选拔、任免、交流、培训、考核、奖惩、工资、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牵头开展局系统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负责局党组决议落实督办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日常工作; 牵头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负责局系统年度预算编制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执行收支两条线;负责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审核支出事项;负责会计业务的核算;负责组织局系统年度财务收支决算;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4.安全信访科

组织拟订局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局系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设施运行监管工作;指导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负责相关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宣传、教育、培训、基础档案建立工作;参与局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行政审批科(挂督查考核科牌子)

承担局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审批中心城市管理窗口管理;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承办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卫生等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行业监管;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承担本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

6.市容环卫管理科

承担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专业规划;牵头组织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承担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水域垃圾、生活污泥等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区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参与城区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审查,参与需移交的环卫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镇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镇乡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牵头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7.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科

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建(构)筑物附属绿化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游乐园等)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行业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协调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城区义务植树活动。

8.市政管理科(挂停车办牌子)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不含结构安全检测、结构维护)、隧道、市政广场及给排水、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的统筹计划和组织安排;负责占(动)用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行政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规划编制、管理标准制定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停车诱导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市政设施智慧化管理的应用推广;参与城区市政设施规划及设计方案审查,参与需移交的城区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牵头城区配套市政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区内涝防治工作;指导镇乡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9.执法监督科

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拟订跨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和跨区域执法活动;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管理;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临时占道、广告招牌、建筑物容貌等方面的规划编制、管理标准制定及日常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城区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机关党委、纪委,群团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重庆市万州区园林绿化管理处、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公室。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2019年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对标对表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的职能职责,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不再保留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划入的职责:将广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布点规划,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的监测、维护、管理职责划至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划出的职责:1.划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划出风景名胜区管理、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3.划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雨水管网建设维护,城镇污泥收集、转运、处置等职责至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强的职责: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设置相关内设机构。新设城市综合管理科,挂督查考核科牌子;新设重点项目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组织人事科更名为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更名为财务审计科;市政管理科更名为市政设施管理科,挂停车办牌子。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3,004.05万元,支出总计53,004.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43.40万元、增长49.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年中预算追加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2018年区城管系统民生实事城市品质和环保督察整治项目、补短板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1,142.2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721.45万元,增长57.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收入增加;年中追加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2018年区城管系统民生实事、城市品质和环保督察整治项目、补短板建设补助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75.07万元,占94.78%;事业收入2,661.20万元,占5.20%;其他收入6.01万元,占0.01%。年初结转和结余1,861.7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3,95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7.10万元,增长30.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导致支出增加;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2018年区城管系统民生实事、城市品质和环保督察整治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739.58万元,占28.99%;项目支出31,210.52万元,占71.01%;此外,结余分配5.6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048.28万元,较上年增加7086.51万元,增加361.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列报年初结转和结余1587.69万元,其中镇乡街道垃圾亭项目526.8万元、镇乡园林景观412.75万元、畜禽养殖搬迁140万元、离退休及人员因审批事项跨年结算经费155.4万元、智慧城市系统项目72.99万元、数字协管员结算经费0.01万元、西山公园动物园185.71万元、城管运行保障经费94.03万元;2018年年末因项目结算未完而增加结转和结余8674.2万元,其中镇乡污水管网4400万元、长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置项目1000万元、船舶废弃物接受处置工程3200万元、太白岩山顶公园森林项目74.2万元;2018年年末因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的项目结算未完的结转和结余资金374.08万元,其中环卫清洁手推车采购60.45万元、数字协管员结算经费0.01万元、西山公园动物园建设313.6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47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87.94万元,增长5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18.03万元,增长34.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年中追加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2018年区城管系统民生实事、城市品质和环保督察整治项目、补短板建设补助资金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8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64.28万元,增长2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2.97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导致支出增加;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补助及考核奖励资金、2018年区城管系统民生实事、城市品质和环保督察整治等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60.46万元,较上年增加7292.05万元,增加532.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度决算列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1307.95万元,其中镇乡街道垃圾亭项目526.8万元、镇乡园林景观412.75万元、畜禽养殖搬迁140万元、离退休及人员因审批事项跨年结算经费155.4万元、智慧城市系统项目72.99万元、数字协管员结算经费0.01万元;2018年年末因项目结算未完而增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00万元,其中镇乡污水管网4400万元、长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置项目1000万元、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3200万元;2018年年末因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的项目结算未完的结转和结余资金60.46万元,其中环卫清洁手推车采购60.45万元、数字协管员结算经费0.01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6.98万元,占3.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40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标和年中追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及一次性补贴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45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0.51%,2018年涉及人员退休,追减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2,658.75万元,占30.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3.37万元,下降18.55%,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决算列报口径更改。

4)城乡社区支出26,011.88万元,占63.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32.60万元,增长33.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8年区城管系统民生实事、城市品质和环保督察整治项目,追加安排五桥运动公园划拨土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支出等。

5)农林水支出191.75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住房保障支出403.22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4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8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20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85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43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22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5.20万元,增长575.42%,主要原因是一江两岸夜景灯饰工程、万州区二期亮化及城市夜景灯饰工程、福建小学周边整治工程、2018年道路节点改造工程、2018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长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社区公厕新改建项目、城区三角梅增量工程追加、安排五桥运动公园划拨土地价款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本年支出10,22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5.20万元,增长575.42%,主要原因是一江两岸夜景灯饰工程、万州区二期亮化及城市夜景灯饰工程、福建小学周边整治工程、2018年道路节点改造工程、2018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长岭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地方配套资金、社区公厕新改建项目、城区三角梅增量工程追加、安排五桥运动公园划拨土地价款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共计支出525.1万元,较年初预算公开数(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公开预算数与年初预算公开数不一致,主要原因为财政体制改革导致。)增加301.92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为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年初“三公”经费中不含环卫作业车辆预算,年终填报“三公”经费决算表报时,按决算填报要求,将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维护费计入了“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2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公开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公开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4.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年初预算公开数增加295.55万元(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开预算数与年初预算公开数不一致,主要原因为财政体制改革导致。),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年初“三公”经费中不含环卫作业车辆预算,年终填报“三公”经费决算表报时,按决算填报要求,将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维护费计入了“三公”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

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费用支出年初预算公开数增长6.37万元(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开预算数与年初预算公开数不一致,主要原因为财政体制改革导致。),增长156%。主要原因是部门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开数不含未纳入部门控制数金额。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0万元,增长33.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5辆(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合计数不一致,原因为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决算表中公务车保有数未将作业车34辆计入);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1,3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07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宣传等业务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9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3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园林苗木、执法服装、车辆保险、设计服务、市政工程建设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148.92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概算编制质量较好,并按项目设立档案,建立项目资金专账,实行专账核算,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25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48.92万元,执行数为12866.02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市管理工作新气象、新亮点、新机制不断涌现,城市美誉度、知名度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二是涉及建设项目质量可控性达到100%,实际完成率98%。其中:一江两岸夜景灯饰工程二期(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长江航道水文站灯塔、万安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二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航道趸船、中国海事趸船、长江公安趸船、西山公园观景平台7个节点夜景灯饰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丰富了市民夜间休闲的环境景观,提升了城市形象,社会公众对其整体较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效益指标缺乏明确的量化数据,本次评价对项目效益影响评价较为保守。下步改进措施:在今后效益影响方面,将制定更多可量化的指标值,以便更加客观的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价。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一江两岸夜景灯饰工程二期(部分)

联系人及电话

谭开国  58114293

主管部门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643.37

总量

643.37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50

其中:财政资金

3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长江航道水文站灯塔、万安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二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航道趸船、中国海事趸船、长江公安趸船、西山公园观景平台7个节点夜景灯饰建设

长江航道水文站灯塔、万安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二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航道趸船、中国海事趸船、长江公安趸船、西山公园观景平台7个节点夜景灯饰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分值)

全年完成值(分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项目资金到位(15)

15

15

100%


项目资金执行(15)

15

15

100%


项目资金管理(10)

10

10

100%


数量指标(5)

5

5

100%


质量指标(5)

5

5

100%


时效指标(5)

5

5

100%


成本指标(5)

5

3

60%

报送造价已达到计划投资的100%,暂未按成结决算审核,无法确定项目成本实际控制情况

经济效益(5)

5

4

80%

项目有效改善了长江两岸夜景,提升了区域形象,但未设立可量化的评价指标,整体评价得16分。

社会效益(5)

5

4

80%

生态效益(5)

5

4

80%

可持续影响(5)

5

4

80%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2)

2

2

100%


业务制度执行有效性(2)

2

2

100%


项目质量可控性(1)

1

1

100%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2)

2

2

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3)

3

1

33%

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未完成结、决算审核

满意度(10)

10

8

80%

整修后群众整体较为满意,总体满意度8分。

小计

100

90



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一江两岸夜景灯饰工程二期(部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经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标准分40分,评价得分40分。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计划投资643.3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由区财政局安排该项目资金预算350万元,截至目前可确认项目成本350万元,项目成本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由区财政进行保障,项目竣工决算后可以完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标准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到位资金350万元,实际支付各单位350万元,到位项目资金100%用于项目。项目资金执行标准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款项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控制度的要求,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符合合同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标准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标准分60分,评价得分50分。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标准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

(1)数量指标

项目计划完成对长江航道水文站灯塔、万安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二桥北侧桥头绿化、长江航道趸船、中国海事趸船、长江公安趸船、西山公园观景平台7个节点夜景灯饰建设,实际完成全部7个夜景灯饰建设工程。数量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质量指标

项目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过程控制单位及施工单位五方验收,项目竣工技术资料真实完整,工程按照设计及有关规范施工,施工质量满足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抽检符合验收规定,评价项目质量合格。质量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5分。

(3)时效指标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4日,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大于计划工期,但仍在原计划完工日期完成项目建设。时效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5分。

(4)成本指标

本项目计划完成投资643.37万元,截至目前施工单位报送工程造价648.629429万元,报送造价已到达计划投资100.82%,由于项目结、决算均还未办理,故无法确定最终项目成本情况。成本指标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3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标准分20分,评价得分16分。

(1)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美化了长江两岸夜间景观,促进了江景夜游,为三峡旅游节的举办增光添彩。经济效益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2)社会效益

项目完成后,使得长江沿岸夜间景观得到了美化,提升了万州城市形象,展现了库区城市的活力。社会效益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完成了对长江沿岸重要设施及景观生态环境的美化,展现了多元的两岸生态环境。生态效益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4)可持续影响

项目作为城市景观工程,在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事业等方面持续发挥其正面作用。可持续影响标准分5分,评价得分4分。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管理类指标标准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建立《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健全性标准分2分,评价得分2分。

(2)业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本项目在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等方面均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执行有效性标准分2分,评价得分2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

本项目聘请了专业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项目完工后由三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才可办理结算。项目质量可控性标准分1分,评价得分1分。

(4)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单位建立《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的资金运行进行管理,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保障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标准分2分,评价得分2分。

(5)财务监控有效性

本单位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和手段以确保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财务活动,但项目目前暂未办理竣工结、决算。财务监控有效性标准分3分,评价得分1分。

4.满意度指标完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后,有效改善、美化了区域环境,提升了区域形象,社会公众对其整体较满意。满意度指标标准分10分,评价得分8分。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绩效完成扣分主要在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现就原因及改进措施逐项分析。

(一)成本指标

项目计划投资643.37万元,目前报送项目造价648.629429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完成结、决算审核工作,暂无法确定项目实际成本。

本单位将尽快完善资料归档,聘请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及其他待摊成本进行审核。

(二)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缺乏明确的量化数据,本次评价对项目效益影响评价较为保守。

今后在效益影响方面,将制定更多可量化的指标值,以便更加客观的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价。

(三)管理指标

项目整体管理较好,但未及时办理竣工结、决算审计。

我们将及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竣工结、决算审计。

(四)满意度

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较高。

我们将加强后续管护工作,保障相关景观灯饰正常运行。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后,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评价结果,找准深层次原因,研究优化制度、管理的有效措施。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实施项目未被市财政局抽取为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古树名木: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珍稀稀有的树木,具有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等树木的统称。

(十九)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出自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二十)建筑垃圾:对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辅助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拆除、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出自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 134-2009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马艳  联系电话:023-58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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