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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2-00480
[ 发文字号 ] 万州城管组办发〔2022〕8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提升指挥部城市管理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3-04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提升指挥部城市管理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

管理街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城管组办发〔20228


城市管理组各成员单位,区国资委,区应急管理局,万州烟草专卖局:

《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城市提升指挥部城市管理组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对照开展相关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234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

街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升万州区城市品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管理目标,2022年将在成功创建的49条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的基础上,新创建17条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推进城市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万州区城市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推行“马路办公”“五长制”“门前三包”落地生效,克服当前城管力量不足、经费保障有限的短板,以创建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为抓手,以“多勤联动”为手段,以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契机,系统解决市容秩序乱象和城市综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

三、创建路段

(一)继续巩固2019年、2020年、2021年已创建的49条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

(二)2022年创建街区:复兴路、北滨大道二段(孙家书房路还房路口至高粱入城大道口)、金龙路(高笋塘段)、果园路、清明街、协立路、天津路、龙翔大道、宝山路、天凤路、华升二路、工业大道、北山路、长星一路、天星路、上海支路、星光路,共17条道路。

四、创建标准

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创建任务分为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详见附件)。共性任务是指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在城市管理中都必须执行的统一标准;个性任务是指创建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在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卫设施、治乱拆违、广告规范等方面需要补短板或提质的具体任务。

共性任务包含七个方面的约束性标准:

(一)临时占道管理标准

1.未经许可,禁止在道路上进行以下行为:

1禁止在主干道、距主干道道缘石五十米范围内的次干道及其两侧设置停车场和经营性摊点、亭、棚;

2)禁止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3)禁止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

4)禁止在地下通道摆摊、兜售物品;

5)禁止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6)禁止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堆放物品和加工作业。

2.经许可设置的经营摊点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三限三有三控”管理要求,即“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早市8:30之前收摊,夜市18:00出摊,22:30前收摊;

2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及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临时性摊点应自觉维护经营摊点周边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入箱入桶,保持经营区域地面干净整洁;

4其他占用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3.经许可设置的路内停车位应符合以下管理标准:

1机动车(含摩托车)应在规划的停车泊位内按指示标识朝向一致有序停放,道路车行道和人行道无违规停放车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内停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内停车设施,影响路内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

3禁止在停车位内堆放物品、车载售物等行为;

4禁止在人行道非指定区域停放机动车。

(二)建筑物容貌管理标准

1.临街建筑物外观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出现污渍、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2.在建筑物平街层外墙安装的空调、排气扇,底部应高于人行道路面2米。

3.道路两侧建筑物的业主或使用者,不得在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临街面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设置遮阳伞、篷盖。

4.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采用绿篱、花坛、草坪、栅栏等作为隔离设施,其造型、色调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5.修建封闭式隔离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

6.需要设置遮阳伞或篷盖的,应当按照高度不低于2伸出宽度不超过1.5米的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

(三)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标准

1.户外广告管理

1)未经许可严禁设置户外广告;

2)在城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应符合广告规划;

3)户外广告不得影响所依附建筑和相邻建筑的采光、通风等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不得影响消防通道通行、交通安全、市政等设施使用;

4)户外广告不得对水、电、气管线等公共设施构成损害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

5)禁止占用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场所等公共设施或者在无使用权的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

6)禁止在树木、建(构)筑物、灯杆、指示牌、书报亭、变电箱或其他设施视线范围内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

7)禁止在违法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

8)陈旧、污损或损坏的广告设施应及时更新、修复,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不符合设置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应及时拆除;

9)禁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行道树设置户外广告;

10)禁止其他影响市容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2.门楣招牌管理

1)原则上实行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禁止一店多招、一店多牌;

2)推广实施“多牌合一”组合式广告牌;

3)门店招牌的大小、规格、颜色、样式等应严格按照《万州中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实施,并进行备案;

4)设置户外招牌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户外招牌支撑构架不应外露,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结构稳定、安装牢固;

5)户外招牌其他影响市容的情形。

(四)道路扬尘管理标准

1.建设工地周围环境应当保持整洁卫生,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尘土飞扬。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3.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4.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挖掘现场实行封闭施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路面污染;应当保持临时堆放的材料、渣土和临时工棚规范、整洁。

5.建筑工地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进出路口路面应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沉沙井等),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控尘降尘措施。

6.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垃圾、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

7.严禁渣土运输等车辆带泥行驶、冒装、抛洒、滴漏、遗撒等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随时保持车身清洁。

8.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露天熏制腊制品等行为。

(五)市政设施管理标准

1.禁止在城市道路沿线搭建各种建(构)筑物。

2.禁止利用人行道设置洗碗槽、违规设置车行坡道以及其他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3.禁止在城市道路上测试刹车、冲洗车辆、车辆上人行道行驶等行为。

4.严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占道停车场。

5.禁止直接在路面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拌合物。

6.加强市政堡坎、护坡的监测,禁止在市政堡坎及护坡范围内修建构(建)筑物,确保公共安全。

7.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涵洞、地下通道等设施的管养应当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养护维修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止违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确保市政设施正常使用。

8.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应当执行重庆市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照明设施灯杆无倾斜、无乱搭乱接现象,编号清晰,无“牛皮癣”,确保亮灯率98%以上;加强景观照明设施的巡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9.加强公交站台、隔离护栏、道路井盖、各类箱体等公用设施巡查力度,出现污损、残缺、丢失、损坏的,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管护,并及时清洗或修复。

10.加强排水设施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下列行为:堵塞、损坏、盗窃排水设施;擅自接入、改建和占(跨)压排水设施;排放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倾倒垃圾、废渣、餐饮油污及其他杂物;修建妨碍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和影响其安全的建(构)筑物;雨水、污水管道混接。

(六)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1. 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1)破坏城市园林绿地地形、地貌和水体;

2偷盗、践踏、损毁园林植物和设施,破坏园林建筑;

3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种植农作物;

4在城市园林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招牌及其他物品;

5在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内放养动物;

6其他破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及管理秩序的行为。

2.禁止在公园绿地内设置户外商业广告。在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和道路附属绿地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树权单位,应当定期对树木进行修枝整形,维护冠容。树枝危及架空管线安全,遮挡交通信号等妨碍交通或者影响道路照明的,应当及时修剪。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园林树木,占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不得擅自移植城市园林公共绿地内树木。移植城市园林公共绿地以外树木的,不得对绿地资源造成损害。

(七)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清扫保洁。严格按照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标准进行作业,坚持每天2次(冬季7:00前完成、夏季6:30前完成,中午12:0014:00)普扫,全时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道路中心隔离带每周清洗2次,雨后天晴应及时清洗。果皮箱、花箱、供电箱、灯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每天至少擦拭一次。

2.垃圾收运。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容器不得爆满,不得有暴露大件、装潢垃圾,收集容器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3.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箱)完好无损,周围无垃圾、无异味,垃圾不外溢、内清外净,箱体保持整洁。公厕整洁、设施完善、无恶臭、无蝇蛆。

4.道路(含人行道)机械化作业。道路机械清扫保洁每日不少于2次,道路洒水作业冬春季频次每日不少于1次,夏秋季频次每日不少于2次,人机配合冲洗每日不少于1次。

5.禁止企事业单位、餐馆、店面在污水管道口或街面随意倾倒污水、餐厨垃圾等违规行为。

6.集贸摊区市场、临街门店的业主或经营者应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日至228日)

根据共性任务、个性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印制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力争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攻坚阶段(31日至930日)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路段包干责任制,严格对照整治标准和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深入开展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创建工作,集中开展占道经营、广告店招、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101日至1231日)

按照“整治一批、巩固一批、规范管理一批”的原则,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工作。总结提炼三年来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手段,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秩序和品质。

(四)回头看阶段(全年)

开展“回头看”工作,在开展2022年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创建工作的同时,继续巩固2019年至202149条市容序规范化管理街区,依托共性任务,建章立制,在2022年底推动城区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管理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新阶段,支路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管理得到有效治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坚持落实创建工作辖区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制。以“五长制”为统领,以路长为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总牵头人,以各街道城管执法大队、派出所、社区、店长、楼长为具体责任单位(人),实行路段包干责任制,组织开展本辖区创建路段整治工作的规划、部署和具体实施,强化协调配合、日常管理、集中攻坚,全力践行“马路办公”管理,形成共治、共管、共享的强大合力,基本实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模式,推动整治工作有指挥、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果。

(二)人力保障

依托“多勤联动”综合整治市容(交通)秩序工作,以各街道城管执法大队为主体,按照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的长度安排若干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巡查小组(以下简称“巡查组”),每组确定1名正式队员、2名协管队员,每个创建路段安排12个电动(皮卡)车,分段包干对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开展日常巡查及管理。同时,为解决人员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分段包干组每组要吸纳创建路段所在的社区干部1名,并聘请2名城管志愿者,共同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三)时间保障

巡查组应提高巡查频率,按早8:0010:00的要求,每日对创建路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管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苗头早纠正、早制止、早解决,形成市容秩序常态化监管及治理。紧急、重大任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效合理地安排时间或延长管理时长。

(四)经费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将2022年整治项目、资金向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倾斜,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抓好实施个性任务的各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个性任务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当年建账,当年销号,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可安排相应资金用于聘请城管志愿者,以补充管理力量,发挥“城管宣传员”和“润滑剂”的作用。

(五)制度保障

各责任单位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制定和完善长效管理方案,实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无缝对接,确保“整治一项、巩固一项、长效管理一项”。全面推行落实“五长制”“门前三包”,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覆盖全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敢于碰硬、敢打硬仗、长期作战、齐抓共管的思想,不推诿、不懈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确保创建工作出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结合实际,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平台、街道(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社会舆论的支持与监督力度,把共管、共治、共享的思想植根于广大群众心中,使创建工作寓教于学校、渗透于家庭、传播于社会。

(三)注重安全,维护稳定

要充分认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牢红线意识,强化风险管控,严肃工作纪律,务必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避免激化矛盾、发生事故。

(四)严格督查,精细考核

区城市管理局要对创建工作考核范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进行细化、量化。“12319数字化平台要将40%的力量安排到创建路段,有重点地进行巡查、督查、考核。第三方机构在检查和民意调查时要将创建路段作为必检路段,实行精细化考核,加大扣分比重。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全方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附件:1.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共性任务分解表

2.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个性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共性任务分解表

单位

街区

项目

内  容

计划安排

牵头

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各街道

各创建街()

园林绿化

行道树:修剪规范,无死株、缺株,无明显枯枝,无病虫害;树池覆盖或绿化。行道树应定期修剪,确保不遮挡道路标识标牌和交通信号灯。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园林管理中心

道路绿地:植株完整,无缺株、死树;植物长势良好,景观效果好;无明显病虫害。

全年

街旁游园:植株完整,无缺株、死树;植物长势良好,景观效果好;无明显病虫害;其内设施完整无破损。

每年不少于3

市政设施

道路:路面平整、坚实;无裂缝、坑槽、沉陷、拥包、啃边、剥落等病害。

全年

区市政维管中心

人行道:道面平整无积水,砌块无松动、残缺,无突起高差等病害。

全年

路灯:路灯杆完整无损坏,检查井,变配电设施箱体干净整洁,亮灯率达100%

全年

护栏及栏杆:部件完整,无缺损、无托起、无锈蚀。

全年

平湖公司

环卫设施

垃圾桶、果皮箱按规范设置,标识明显,外观整洁。

全年

区环卫管理中心

公共厕所外部整洁,墙面无破损和剥落;标志牌规范、完好;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窗台等设施整洁,无乱涂乱画,地面洁净,无积尿、积水,无垃圾杂物。内外无杂物堆放。周边绿化管理良好。

全年

其他设施

空中管线:设置规范,做到横平竖直、捆扎成束、整齐美观、安全牢固,无散垮断垂、私接乱牵等现象,不得影响人、车通行安全。

全年

区经济信息委、区文旅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电力企业、通信企业、广电企业等

强电箱体规范整洁。

全年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电力企业

各街道

各创建街()

其他设施

通信设施:弱电箱全部美化。

全年

区文旅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通信企业、广电企业

路名牌:设置规范、字迹清晰、完整、无污损。

全年

区民政局

区城市管理局、渝东新区

区民政局

交通标志牌:设置规范、字迹清晰、完整、无污损。

全年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区城市管理局

区交巡警支队、区城管执法支队、区多勤联动工作队

交通标线:准确清晰、醒目齐全。

交通信号灯:信号灯灯色齐全、无熄灯黑灯串灯强开,灯具及杆件完好整洁、无损坏、无歪斜。

创建道路无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排水设施:井盖无缺失、损坏、异响,井座无沉陷、周边无破损。

全年

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建中心

给水设施:井盖无缺失、损坏、异响,井座无沉陷、周边无破损。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水务集团

市政消防栓、消防设施无损坏、漏水、水压正常。

公交站亭:外观整洁,无破损和剥落,无乱涂乱画;标志牌规范完好。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

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各社会业主


附件2


万州区2022年城市市容秩序规范化管理街区个性任务分解表

单位

街区

项目

内容

计划安排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太白街道

复兴路

广告规范

拆除各类一店多招、违规及破损广告牌、违规门楣招牌等。

全年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拆除各类违规建构(筑)物、可燃雨蓬、接坡、地垒、地锁等。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容市貌

规范各类占道经营行为,清理乱堆码、打钉挂物、乱张贴等。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北滨大道二段(孙家书房路还房路口至高粱入城大道口)

广告规范

拆除各类一店多招、违规及破损广告牌、违规门楣招牌等。

全年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拆除各类违规建构(筑)物、可燃雨蓬、接坡、地垒、地锁等。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容市貌

规范各类占道经营行为,清理乱堆码、打钉挂物、乱张贴等。

全年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高笋塘街道

金龙路(高笋塘段)

广告规范

开展沿线户外广告招牌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

3-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对沿线违章搭建的构()筑物进行拆除,违建拆除后市政设施恢复。

3-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区市政维管中心

市容秩序

清理占道经营、堆码。

5-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果园路

环境卫生

沿线延伸至居民楼底的死角垃圾整治。

5-12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

市容秩序

开展沿线户外广告招牌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及对沿线所有商家的招牌进行规范,清理占道经营、堆码。

3-6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对果园路沿线违章搭建的构(建)筑物进行拆除。

7-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牌楼街道

清明街

广告规范

开展对清明街沿线广告招牌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

6-7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对清明街沿线违章搭建进行拆除。

9-10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园林绿化

对行道树进行补栽、修剪、树池美化。

3-4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管理中心

秩序管理

对清明菜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进行取缔。

8-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协立路

广告规范

开展对协立路沿线广告招牌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

5-7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园林绿化

对行道树进行修剪、树池美化,对宏远市场后行道树补植;对鼎源大厦路段树池进行美化。

1-4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管理中心

市政设施

对废弃市政设施进行移除,对道路护栏进行优化。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市政维管中心

对路面进行清洗。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清扫保洁公司

秩序管理

对协立路占道摆放物品进行整治。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对沿线违章搭建进行拆除。

7-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龙都街道办事处

天津路

广告规范

天津路沿线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对破损、残缺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

3-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对辖区天津路沿线违章搭建的构(建)筑物进行拆除。

3-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政设施

人行道两侧地砖、路沿石、路面破损修复。

3-11

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政维管中心

龙翔大道

广告规范

龙翔大道沿线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对破损、残缺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

3-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园林绿化

花池节点改造、行道树补植、树池美化。

3-11

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园林管理中心

治乱拆违

辖区龙翔大道沿线违章搭建的构(建)筑物进行拆除。

3-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政设施

人行道两侧地砖、路沿石、路面破损修复。

3-11

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市政维管中心

双河口街道

宝山路

广告规范

开展宝山路沿线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进行拆除。

5-6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对宝山路沿线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

3-12

园林绿化

清理行道树乱牵挂。

1-12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政设施

井盖破损、道路不平、路沿石破损、道路照明。

1-12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市政维管中心

园林绿化

行道树的修剪。

区园林管理中心

市政设施

拆除在人行道设置的洗碗池、违规设置车行坡道。

1-12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环境卫生

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牛皮癣”治理。

街道办事处

启桑公司

市容市貌

沿线骑马摊、游摊进行规范。

1-12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周家坝街道

天凤路

秩序管理

映水坪菜市场升级改造。

3-12

街道办事处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公司

容貌秩序

映水坪市场周边容貌秩序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政设施

1.增设人行道防护栏;

2.增设果皮箱。

3-12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市政维管中心、区环卫管理中心

园林绿化

行道树补绿、修枝。

3-12

区园林管理中心

华升二路

秩序管理

华升二路高空抛物。

3-12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容貌秩序

华升二路容貌秩序。

市政设施

1.增设人行道防护栏;

2.增设果皮箱;

3.增设公交车路线牌、修建候车亭。

3-12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道路事务管理中心

区市政维管中心、区环卫管理中心

园林绿化

行道树补绿、修枝。

3-12

街道办事处

区园林管理中心

沙河街道

工业大道

广告规范

开展对户外广告招牌的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户外广告及门牌进行拆除。主要拆除申明中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中央大型广告牌。

3-8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落凼社区

治乱拆违

对沿线小区房屋违建的存量拆除,新增违建的严格控制。

3-9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落凼社区

市容市貌

清理占道经营、乱堆乱码、人行道树上乱挂、乱停乱放。

5-9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落凼社区

园林绿化

人行道缺损树木补栽。

3-11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园林管理中心

市政设施

人行道地砖破损修复、污水管网堵塞、废弃电杆移除。

9-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信委

区市政维管中心、区经信委

环境卫生

对沿线街边门面及小区楼房的死角垃圾整治、尘土污染防控。

1-12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落凼社区

钟鼓楼街道

北山路

园林绿化

全力配合园林处完成绿植、行道树的修建和维护工作,定期巡查。

1-12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园林管理中心

市政设施

全面擦洗该路段市政设施,定期擦洗每3天擦洗一次。定期巡查,发现破损市政设施及时城管局。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广告规范

拆除北山路违规设置广告、破损门头。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五桥街道

市容市貌

开展长星一路菜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整治。

2-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园林绿化

补植长星一路与百安大道交汇处、九路公交车站两处绿植。

2-11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园林管理中心

违章搭建

拆除九路公交车站搭建活动板房。

2-11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

市政设施

人行道地砖修补。

2-11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

区市政维管中心

扬尘治理

整治9路公交车站占道洗车现象。

2-11

区交通局

街道办事处

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支队

百安坝街道

天星路

广告规范

对户外广告牌进行综合整治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招牌、一店多招。

1-3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拆除亭棚(伞)、违法建筑等违规附属构筑物。

1-3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容市貌

规范沿线店铺占道经营、违规堆码等。加强沿线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频次。

1-3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龙马环卫

交通秩序

整治占用人行道车辆停放。

1-3

区城市管理局、区“多勤联动”工作队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上海

支路

广告规范

对户外广告牌进行综合整治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招牌、一店多招。

3-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治乱拆违

拆除亭棚(伞)、违法建筑等违规附属构筑物。

3-9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容市貌

规范沿线店铺占道经营、违规堆码等。加强沿线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频次。

3-9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龙马环卫

交通秩序

整治占道停车和占用人行道停车。

3-9

区城市管理局、区“多勤联动”工作队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陈家坝街道

星光路

广告规范

开展对户外广告招牌的综合整治,对破损、残缺户外广告及门牌进行拆迁。

3-8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区城管执法支队、陈家坝社区

治乱拆违

对沿线小区房屋违建的存量拆除,新增违建的严格控制。

3-9

区城市管理局、区违治办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市容市貌

清理占道经营、乱堆乱码、人行道树上乱挂。

5-9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支队

环境卫生

对沿线街边门面及小区楼房的死角垃圾整治。

5-9

街道办事处

区城市管理局

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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