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分类工作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1〕8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工作,持续改善我区人居环境,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各镇乡(涉农街道)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工作作为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镇乡街道负总责,村社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坚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落地落实。乡镇、村社作为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工作开展,重点抓好保洁员和分类指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垃圾设施设备落地以及长效管理工作。
二、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示范建设标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建立镇乡街道、村社二级垃圾分类指导员,落实各级职责、实行层层指导。对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认真梳理自身存在弱项和短板,做好查漏补缺,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专项措施加以整改,切实抓好分类示范各项硬件、软件建设,提高分类示范整体建设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号召村民积极参与
注重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分类带动作用。加大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水平;注重对指导员的表彰肯定,提升工作积极性。持续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注重抓好村干部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结合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探索流行化、多元化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让村民记得住、学得快,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中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村民的参与度,提升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热情。充分利用村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号召广大村民积极加入垃圾集中整治行动中,压实行政村主体责任,做好群众发动,引导村民承担垃圾分类义务,明确村民“门前三包”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四、凝聚社会力量,保障环卫管理工作
积极联合职能部门、公共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共同发力,凝聚村社、村民力量共同建设;探索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村民自治适度缴费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充实垃圾分类示范的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分类示范建设,鼓励有集体经济来源的行政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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