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城市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2-00430
[ 发文字号 ] 万州城管发〔2021〕35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3-30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1〕35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安委会、减灾委和区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有关“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13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全区“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方案》和区安委会、减灾委《“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区城市管理局决定,开展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业务领域、本单位年度部署和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初至5月底)。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

(三)决战决胜阶段(6月初至7月上旬)。以确保国家、全市、全区系列庆祝活动安全为前提,落实“五在”责任严防死守,坚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不给重庆添乱,不给万州抹黑。

(四)巩固总结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合理调整工作强度和节奏,持续巩固前期成效,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切实整治隐患。各科室各单位要梳理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全面检视,特别是敏尔书记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工作作风不扎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扎实”等“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问题,要坚决做好反思整改。要认真研判风险,尤其是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和重大情况变化前的风险研判和重大天气变化时各类灾害的临灾研判。对城管领域的重大风险,必须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责任,严防密控。要针对引发事故灾害的主要因素及其管控措施形成排查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要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治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时整治;强化整治期间的监督管理,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灾害。

(二)突出重点时间节点,确保盯牢守死。6月下旬到7月上旬是专项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科室各单位务必增强监管检查力量,尤其重点岗位要确保足够人员,强化对重点方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巡查盯防。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员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灾害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建停运措施,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要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点必须落实“日夜守护”措施,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专项工作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做好信息快速流转和衔接处置;应急队伍要以临战状态备战备勤,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和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

(三)突出重点业务领域,抓实专项治理。各科室各单位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化专项治理。

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定期开展检测评估,强化设施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和管养维护,对检测和巡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整治。扎实推进城市隐患道路防撞护栏安装建设道路不停车称重系统,完成病害桥梁整治。加强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桥梁超重超高超长运输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开展新建工程对现有市政结构设施安全影响评估,市政结构设施安全检测率、病害整治率达100%。会同有关部门研判防范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

城市供水设施安全。推进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重点部位安防监控,加强市政消火栓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加强供水水厂工艺运行、设施设备、供水水质、供水调度等运行安全监管,强化供水水质检测监测,加强汛期供水保障,落实备用水源管理制度,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环境卫生设施安全。加强城区化粪池、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环卫设施、建筑垃圾堆体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城区化粪池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监测、清掏疏浚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严防燃爆事故发生。认真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水域清漂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事故。

城市照明设施安全。做好城市照明灯饰设施安全巡查,防范漏电触电、倒杆断线,抓好高空、夜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照明箱变以及与石油天然气管道、排水管网相邻、相近的地下照明管线巡查、监测,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的燃烧、爆炸或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

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安全。严格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安全监管。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权属单位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的结构、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电路设备等重点部位检查维护,严防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坠落和电气火灾事故。

城市公园广场安全。落实日常巡查、极端天气条件关停和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及报批等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公园广场内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等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和日常检查,完善警示标志和安全救护设施。做好节假日期间游客疏导,落实最大承载量管控措施,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城市公园广场安全运行。

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安全。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施工维护作业安全生产“两防”“受限空间”“建安行动”等专项整治。各科室各单位按专项行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整改落实综合督查中的问题,跟踪整改情况,巩固整治成果。

消防安全。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巩固整治效果。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办公场所、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车间厂房、设施设备、仓储堆放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建筑外立面容貌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围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以及地震等地质灾害,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周边区域排查,分类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台账,落实群测群防、实施综合治理。

加强水旱灾害防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沟通传递,开展市政设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针对沿江、沿河市政道路、桥隧涵、城市照明、取水设施设备及城市公园、绿化植被等防汛抗旱重点区域与薄弱环节,强化巡查值守,做实做细应急预案、人员、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确保平安度汛。加强汛期高峰供水保障,确保水质安全。

加强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强化预警联动,全力应对雷电、大风、冰雪、大雾等极端天气,严防引发安全事故。强化环卫保洁作业、施工维护管养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极端天气暂停危险作业相关规定。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市政公用设施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行。强化监测预警、巡查值守,严防森林火灾和林木火灾。

(四)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科室和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的执法主体责任,要对城管领域当前存在的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梳理,找准执法整治的重点。要严格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确保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执法处罚强度等三个强度取得较大提升,保证专项工作期间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专项工作开展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喜迎建党百周年、忠诚履职保平安”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各类突出隐患和重大风险,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本面,努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担起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四)做好情况反馈。局属各单位、企业请分别于46日、520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810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重大突发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熊满,联系电话:58600102电子邮箱:982858997@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