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2〕67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发动工作的通知》(渝高层消防治理办〔2022〕5号)精神,请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各镇乡(街道)6月15日前报送《2022年占用、堵塞“生命通道”严重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附件2),每月20日前更新整治进度并报送重点区域整治情况(附件3),区消防救援支队每月20日前更新并报送标识化管理情况(附件4),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城管执法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多勤联动”工作队每月20日前更新并报送严查严治违法行为情况(附件5),区城市管理局每月20日前更新并报送综合解决泊位难题(附件6)。
联系人:熊满,电话:58600102,传真电话:58600102,电子邮箱:982858997@qq.com。
附件:1.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2022年占用、堵塞“生命通道”严重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
3.重点区域整治情况
4.标识化管理情况
5.严查严治违法行为情况
6.综合解决泊位难题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万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城管局〔2022〕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现将《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5月10日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工作成效,全力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45号)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整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高层建筑“生命通道”重点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实施“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区域挂牌整治。集中开展“生命通道”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重点隐患,找准重点区域、具体部位,全面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一区域一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时间和措施,由区县政府挂牌,推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开展重点整治攻坚,确保逐个销号。
(二)规范“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逐一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按照应设必设要求,由管理单位全面施划和完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识、标牌、标线。无明确管理单位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设置。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完善标线、标识不清晰、标牌损坏等问题。
(三)综合解决停车泊位难题。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对不符合规划但确有需要建设的停车场,按照有关程序完善控规调整和建设审批。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停车专项规划,由区县政府自行组织编制并加快实施。结合城市体检工作,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依据《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商业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的不同情况,利用零星用地、闲置用地、桥下空间等地块,以及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土地建设一批小微停车场,加快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增设停车泊位。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逐步减少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将综合整治的小区(道路)纳入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中心城区路网更新重点,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挖掘停车资源。
(四)巩固联合执法和联动响应机制。进一步落实“生命通道”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和严格执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执法,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整治曝光行动,对公务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巩固完善“绿波带保畅”联动机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联动响应机制,通过交通管制、车辆分流、拖离清障、优化信号灯配时、骁骑伴护等措施,确保救援畅通无阻。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谢礼国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卢鹏飞任常务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业务处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全市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卢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监督处处长张弛任副主任,承担专项行动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压紧压实区县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盯涉及高层建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等消防安全的重点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全链条监管,实施综合治理,及时整治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行动常态长效。
(三)强化督导问效。要时刻把消防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常抓不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区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坚决防止工作重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阵风。
各区县要加强信息收集上报,6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占用、堵塞“生命通道”严重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每月25日前更新整治进度,并按照《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发动工作的通知》(渝高层消防治理办〔2022〕5号)的要求,上报区县相关工作统计数据。
联系人:贾永前,手机:18008395117,传真电话:65868763,电子邮箱:55788980@qq.com。
附件:1.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解
附件1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深化“生命通道”重点区域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解
重点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强化重点区域挂牌整治 |
1.集中开展“生命通道”安全隐患排查,针对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重点隐患,找准重点区域、具体部位,全面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一区域一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时间和措施,由区县政府挂牌,推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的小区(道路)开展重点整治攻坚,确保逐个销号。 |
各区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
规范“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 |
2.逐一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按照应设必设要求,由管理单位全面施划和完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识、标牌、标线。无明确管理单位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设置。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对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完善标线、标识不清晰、标牌损坏等问题。 |
各区县政府 |
综合解决停车泊位难题 |
3.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对不符合规划但确有需要建设的停车场,按照有关程序完善控规调整和建设审批。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停车专项规划,由区县政府自行组织编制并加快实施。 |
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4.结合城市体检工作,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依据《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商业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的不同情况,利用零星用地、闲置用地、桥下空间等地块,以及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土地建设一批小微停车场,加快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增设停车泊位。 |
各区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 |
5.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逐步减少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 |
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 | |
6.将综合整治的小区(道路)纳入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中心城区路网更新重点,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挖掘停车资源。 |
各区县政府 | |
巩固联合执法和联动响应机制 |
7.进一步落实“生命通道”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和严格执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执法,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
各区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消防救援总队 |
8.持续开展整治曝光行动,对公务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
各区县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 |
9.巩固完善“绿波带保畅”联动机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联动响应机制,通过交通管制、车辆分流、拖离清障、优化信号灯配时、骁骑伴护等措施,确保救援畅通无阻。 |
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
附件2
2022年占用、堵塞“生命通道”严重小区(道路)综合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
小区名称或周边道路名称 |
所在街道 |
小区或道路内部是否设置停车位 |
是否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落实标识化管理 |
堵塞时段 |
主要原因 |
整治方案 |
责任单位 |
整改完成时限 |
附件3
重点区域整治情况
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小区(道路)总数 |
挂牌整治小区(道路)数 |
2022年度计划整治完毕数 |
本月整治完毕数 |
累计整治完毕数 |
附件4
标识化管理情况
高层住宅小区和独栋高层建筑数(个) |
施划标识情况 | |
落实标识化管理高层住宅小区和独栋高层建筑数(个) |
本月施划标识高层住宅小区和独栋高层建筑数(个) | |
附件5
严查严治违法行为情况
部门联合执法 |
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消防救援场地违法行为(起) |
罚款(元) | |
本月开展数(次) |
累计开展数(次) | ||
附件6
综合解决泊位难题
新建 停车场 (个) |
新增 停车位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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