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城市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753066733B/2022-00360
[ 发文字号 ] 万州城管发〔2021〕113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设置市政公共设施施工作业围挡及标志的通知

日期:2021-11-15 来源: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规范设置市政公共设施施工作业

围挡及标志的通知

万州城管发〔2021〕113号


渝东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发展局、万州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三峡平湖公司、长江水务集团、重庆建环集团:

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市政公共设施维护施工围挡设置的通知》(〔2021〕902号)要求,为有效治理施工围挡和施工标注不规范,版面脏污、破损、标识不一等突出问题,现将规范设置市政公共设施施工作业围挡及标志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置标准

《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施工围挡设置导则》(CG050-2021)已于2021年7月26日由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实施,要求在城市公共空间内的管、线、井、亭、灯、杆、桩、栏,以及路基、路面、园林绿化、构筑物等施工作业时,应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和施工标志。其中施工围挡分为围栏、围板、固定围挡、交通锥、水马;施工标志分为占道施工公示牌和交通疏解告示牌。具体设置要求详见附件。

二、督促整改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对涉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对施工围挡和施工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严格按新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三、严格查处

区城市管理局将成立执法监督组,对涉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共设施施工作业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完成整改的施工现场,将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施工围挡设置导则(试行)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