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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消费扶贫补助政策 帮助农户增收致富的个人或者企业可领取

日期:2020-10-16
语音播报

本报讯 (记者 汪佳 通讯员 向冬)好消息!好消息!截至本月底前,凡是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和流通,帮助农户增收致富的个人或者企业,均可领到一笔消费扶贫补贴。

10月15日,记者从区商务委获悉,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区先后发布《万州区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财政援助资金支持工作实施方案》《万州区2020年消费扶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旨在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据介绍,两个方案重点支持对象有所区别,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主要针对通过在山东省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店专区(济宁市)、山东各方定向采购、电商直采直销、从事农产品批发等方式,销售万州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经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财政援助资金补贴或奖励。比如,将万州区农特产品销售到山东经营主体,可获得实际发送物流费用70%的补贴。

万州消费扶贫补助重点支持扶贫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仓储物流、冷链配送、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建设和产销对接活动,按照不高于投资总额的3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根据投资额、销售数据、活动成本等进行补贴,补贴比例分别不超过30%、5%和50%,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如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经销商销售区内扶贫产品,扶贫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销售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如果你参与了扶贫产品消费或流通,并符合相关要求,一定要在本月底(10月3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于万州区商务委,待初审后再组织开展材料审核、验收评审、社会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因补助资金有限,项目补助先报先得,补助资金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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