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八地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抵制拒绝非法产品“特供酒”
执法人员检查酒类商品。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文/图)
当前,一些以“特供”“专供”“内供”为宣传噱头的白酒,引得不少消费者趋之若鹜。近日,重庆万州、开州、城口及四川达州、南充、广安、广元、巴中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特供酒”系非法产品,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如发现市面上有“特供酒”销售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八地消委会提醒,不要轻信“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军供酒”等标识、字样商品。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如遇标有该类标识的商品应提高警惕。这些商品往往是不法商家低价购入小酒厂的散装白酒,经过包装后高价销售,其本身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购买“特供酒”不仅可能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饮用不合格产品而危害身体健康。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到具有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商家购买;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商品信息清晰、准确,不购买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三无”酒类商品;保持警惕,不轻信“特供酒”等虚假宣传;记得索要并保存好相关票据和佐证;如发现生产、经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类似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12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地消委会呼吁,酒类行业经营者要积极落实酒类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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