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结合我委“三定”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1.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
2.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
3.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4.负责督促医疗机构食堂燃煤改清洁能源的推进及油烟治理等工作。
5.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6.负责饮用水卫生检测,指导饮用水水质调查、卫生学评价。负责定期发布饮用水水龙头水质信息。
7.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在职责范围内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
8.负责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
9.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及风险评估,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10.按照职能职责落实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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