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5)字第009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万农首(2025)字第00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太白路8号)
联系方式:023-58123509
公示不动产清单见:附件一
公告单位(盖章)万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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