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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5-05-14 来源:万州区市场监管局
语音播报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

为持续深化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

1.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的问题线索

2.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污染物质超标、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肉以及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料生产肉制品的问题线索;

3.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问题线索;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使用双氧水等处理鸡爪、毛肚、黄喉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肉制品的问题线索;

5.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问题线索;

6.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标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生产许可证号(小作坊登记证号)的问题线索;

7.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问题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1.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问题线索;

2.制售假冒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的问题线索;

3.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的问题线索;

4.食品加工时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问题线索;

5.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问题线索;

6.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用盐销售、销售大包装或者散装食盐的问题线索;

7.其他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问题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2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15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违法事实。

(二)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

对征集到的线索,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重庆市万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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