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声明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声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退出平台名单及市场化转型,切实厘清政府与企业的权责边界,持续巩固发展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经万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庆市万州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企业依照市场法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特此声明。
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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