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综合整治工程k5+180~k5+260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综合整治工程k5+180~k5+260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委拟征集并遴选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综合整治工程k5+180~k5+260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经初步摸底调查,征收范围内涉及一户被征收人,涉及已办理权属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269平方米,涉及未经登记建筑约170平方米(合法建筑面积以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为准)。
二、评估对象和工作内容
评估的对象为万一中至驸马片区库岸综合整治工程k5+180~k5+260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建(构)筑物等。具体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一)参加调查登记及查勘工作,按经确认的图纸等资料进行计量;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
(三)容积率小于1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评估;
(四)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
(五)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建(构)筑物等价值评估;
(六)房屋征收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核工作;
(七)为推进本项目征收工作,需进行的相关评估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且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具有三级以上评估资质,不包括暂定期内三级资质的评估机构;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近三年内未出现评估重大差错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评估取费标准
本次评估费用(含税)以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总额为基数,采用分档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评估价值在 1千万元以内(含1千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5‰计费;评估价值在1千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4‰计费;评估价值在1亿元至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3‰计费;评估价值在5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2.5‰计费;评估价值超过10亿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遴选标准
序号 |
考评指标 |
单项 分值 |
遴选标准及分值 |
证明资料 |
1 |
房地产评估机构从业年限 |
10分 |
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备案证书,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10年以上(含10年),得10分,10年以内的每少1年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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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房地产评估机构估价师执业经验 |
20分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年限:评估机构中,从业5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5人以上(含5人)的得20分,每少1人减4分。 |
房地产评估机构中从业5年以上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证明材料。 |
3 |
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征收评估项目规模 |
20分 |
近三年来,有在重庆市行政区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按以下方式计分:建筑面积3万m²以上(含3万m²)或户数在300户以上(含300户)的得20分;1万m²以上(含1万m²)至3万m²以下(不含3万m²)或100户以上(含100户)至300户以下(不含300户)的得15分;低于1万m²(不含1万m²)或100户(不含100户)的得10分。(以上得分不累加) |
评估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没有载明征收户数和面积的,应附带提交评估挂网信息或征收决定公告等资料)。 |
4 |
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能力 |
10分 |
房地产评估机构执业范围有资产评估的得5分,有土地估价的得5分。 |
房地产评估机构执业范围含资产评估、土地估价证明材料。 |
5 |
评估工作方案编制 |
40分 |
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方案优秀的得35~40分,良好的得20~34分,一般的得0~19分。 |
编制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办公场所、人员安排、工作步骤、宣传解释方式等内容。 |
备注:1.因评估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范和标准等情况,被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约谈的,每约谈一次扣5分,最多扣20分;2.评估机构存在贿选、违规承诺、虚假宣传等有损公平竞争行为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取消本次候选资格;3.违规情节严重,或者2次以上违规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相关评估机构今后参加我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征集报名的资格。
六、选定办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我委将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以评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排名前3位的评估机构作为候选评估机构,并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被征收人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公示名单中的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期间被征收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在公证机关现场公证下,按照投票方式确定或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以上述方式确定本项目征收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将《中选通知书》送达至中选的评估机构,并按相关程序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应当在征集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内(从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止),将报名表、遴选标准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书面提交至指定的报名地点,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或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不能参与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三支路24号昆仑大厦6楼(重庆市万州区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方式:023-64892386
联系人:杨海军
(三)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评估机构报名表(详见附件2);
2.遴选标准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并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欺骗、伪造。
3.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按上述提交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
4.提交材料时请附联系人手机号及微信号,以便于相互联系。
附件:1.《告知书》
2.《评估机构报名表》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1:
告知书
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报名参与竞选的评估机构和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取消其本次参与评估机构竞选的资格。
1.以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2.未经征收部门同意,进入征收项目区域,或者与被征收人接触,从事拉票、贿选、发布虚假信息等有损公正、公平确定评估机构的活动。
征收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进行举报。请各房地产评估机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规范竞选行为,正当参与竞选,充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2:
评估机构报名表
评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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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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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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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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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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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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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评估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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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附页) | ||||||||
姓名 |
执业资格证编号 |
评估师从业年限 |
近3年来,评估师在评估活动中是否有违纪乱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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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该项目的辅助工作人员构成(可附页) | ||||||||
姓名 |
所学专业(学历) |
具备执业(职业) 资格情况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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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承诺 |
1.本评估单位及估价师会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房地产评估活动,并对出具的评估意见和评估报告负责; 2.本评估单位对本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及遴选标准中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我单位承诺按照《告知书》中的要求参与评估机构遴选及选定工作。
评估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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