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公布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公布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
名单的通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文件要求,我局梳理建立了山区河道名录,将我区的五桥河、石桥河、双流河、郭村河、大周溪、白土河、石龙河、双汉河(跳蹬河)、砚溪河、恒合溪沟、瘦畔河、下池河、庄子河共13条河流确定为山区河道。为做好山区河道的管理工作,现将山区河道管理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巡查管护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万州区山区河道管理——区乡级责任人名单
2.万州区山区河道管理——村级责任人名单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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