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药品生产和供应工作专班 关于申报区级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 的通知

万州区药品生产和供应工作专班
关于申报区级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
的通知
各重点药品流通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药品保供工作,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充分发挥药品流通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保供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区药品应急保供体系,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现公开征集区级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
一、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2023年2月7日。
二、重点保供内容
新冠病毒预防与治疗相关药品、物资。
三、申报企业资质
(一)药品流通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流通行业企业,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
2.药品零售企业在万州区开设连锁药品销售门店不低于5家,零售服务能覆盖到镇乡;
3.在万州区内具有符合仓储规范、能够承担储备应急药品任务的仓储设施;
4.具有相应的专业储存技术力量、经营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渠道;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药品生产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齐全,组织机构完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近两年没有发生较大违法违规行为。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保供要求
确定为区级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的,必须认真履行药品保供职责和任务,服从区药品生产和保供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应急保供工作安排,保证我区新冠病毒预防与治疗相关药品、物资的供应。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仓库及库存等企业情况);
(二)区级应急保供企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
(三)申报企业合法经营资质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具备药品储备场所的佐证资料(药品生产企业不用提供);
(五)近两年企业未发生较大的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书。
六、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自愿原则,药品流通企业向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药品生产企业向区经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资质审查。区药品生产和供应工作专班组织人员采取资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评选,确定为“白名单”的企业与区药品生产和供应工作专班签订药品保供责任书。
七、政策支持
区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优先享有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
附件:万州区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申报表
区药品生产和供应工作专班
(区商务委代章)
2023年2月1日
(区商务委联系人:陈凤林;联系电话:58815696,邮箱:2382615839@qq.com。区经信委联系人:王心愉;联系电话:58250883,邮箱:528716560@qq.com)
附件
万州区药品生产和保供“白名单”企业申报表 |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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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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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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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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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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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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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企业 承诺 |
本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无误;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成为区级药品保供“白名单”企业后,将认真履行药品保供职责和任务,服从区药品生产和保供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应急保供工作安排,优先保障区药品生产和保供工作专班的药品需求供应。 | ||
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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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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