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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录

日期:2022-12-19 来源: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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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的文物建筑名录

序号

文物名称

级别

建筑

面积

所有人

(使用人)

保护利用需求

引入方式

备注

1

向氏民居

市级

走马镇槽溪村4组

2530m²

始建于晚清,完成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是典型的渝东北民居,四合院布局,青瓦白墙,穿斗区梁架,面阔38米,总进深27.8,包括门楼、牌访式大门、前厅、正厅、戏楼、厢房、大小天井等。

走马镇人民政府

日常维护保养修缮、确保文物安全;文物建筑对外开放以带动槽溪村经济发展

全额出资


2

黎家院子

未定级

长滩镇向家社

400m²

座南向北,建于清末,砖木结构,占地面积262.5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原为四合院布局,硬山式屋顶,抬梁式梁架,现存正殿,包括正房和走廊,整座建筑通高7米、进深7.5米、总长35米,正房7间一字排开,一楼一底。走廊宽2.3米、长35米,均匀分布10根檐柱,檐柱间距3.5米。对研究渝东地区清代民居建筑提供了实物依据。

余兴国

打造巴渝民宿,开设农耕文化陈列馆,发展乡村旅游。

全额出资


3

大岩箭楼

未定级

甘宁镇楠桥村1

100m²

座南朝北,建于清咸丰年间,占地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箭楼依岩而建,石木结构,硬山式屋项,青瓦屋面,共8层楼,高约20米、正背两面宽4米、依岩面宽1.1~3米。该箭楼是一座集防御、生活为一体的石结构建筑,对研究渝东地区箭楼的形制和沿革等有一定价值。

甘宁镇人民政府

箭楼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全额出资


序号

文物名称

级别

建筑

面积

所有人

(使用人)

保护利用需求

引入方式

备注

4

杨家山祠堂

区级

白羊镇双石社区9

1522

座东朝西,建于清代。四合院布局,砖石木结构,一楼一底,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面阔30米,进深25米。正房三柱七檩,脊梁上题有大清咸丰六年。正房一明两暗,明间进深8.5米、面阔13米,暗间面阔3.4米、进深8.3米。据祠堂内创建宗祠序记载,杨姓族人明末清初由湖广入川,定居杨家山,至道光丙戊年族谱修成独余祠末建,大俊大仪诸募族众捐钱建祠堂,至道光丙辰年竣工。该祠堂对研究清代的民居建筑及杨姓家族从湖广迁移四川的历史提供了宝贵资料。

双石社区居民委员会

历史风貌维护、开设农耕博物馆、吉甫陈列馆

政府合作


5

魏家场官庙正殿

未定级

白羊镇魏家社区2

112m²

座南朝北,建于清道光八年(1828年),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平方米,石木结构,穿斗式架梁,硬山式屋顶,青瓦屋面,面阔三间16米、进深7.38米、通高7米。脊檩题记为道光八年。该民居对研究渝东地区乡土建筑有一定价值。

魏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历史风貌维护、旅游开发

全额出资


6

文氏宗祠

柱山乡戈厂村

1443m²

文氏宗祠整体坐东南面西北,方向300°,平面呈长方形,四合院布局,院前甬壁、甬道,院落由前房、正房左右厢房合围而成,中间为天井。通长36.49米,通宽28.75米,占地面积约1219㎡,现存建筑面积约1443㎡。

戈厂村村民委员会

开设博物馆分馆、旅游开发

与政府合作


7

青云寨

柱山乡戈厂村

1800m²

柱山文氏家族修建的寨堡座南朝北,建于清咸丰二年(1852年),是早期葵花寨中的一座寨子,寨堡东西长约60米、宽30米,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距后寨门15米处有1箭楼,平面成正方形,两楼一底,高11米、长5.8米,座南朝北,前门离地2.4米,楹联题健气冲汉,文峰射斗牛,门楣题青云楼三字,门框上方刻大清咸丰二年太簇月立

戈厂村村民委员会

开设博物馆分馆、旅游开发

与政府合作


序号

文物名称

级别

建筑

面积

所有人

(使用人)

保护利用需求

引入方式

备注

8

顺天寨

柱山乡三木村

2400m²

座西东,建于清咸丰戊午年(1858年),东西长80米,南北宽36米,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寨内现保存长30余米、宽10余米的石板地面。寨墙周长约200米,高6.6-8米,是葵花寨内早期修建的一座山寨。寨门楣刻顺天寨,两旁有小字咸丰戊午年立”“待贤钟仕禄建

三木村村民委员会

旅游开发

全额出资


9

柱山寨

柱山社区

500m²

座西东,箭楼9.6米,平面为长方形,宽8米,进深5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是原柱山寨中十来座箭楼之一。楼东10米,有一口凿于岩石上的蓄水池,长、宽各3米,深约2米。柱山寨(清同治县志名擎天寨)的其他建筑物包括周围寨墙已无踪影,仅存一座碉楼,今人称之为柱山箭楼

柱山社区居委会

开设博物馆分馆、旅游开发

与政府合作


10

王氏宗祠

未定级

柱山乡戈厂村

960m²

建成于1947,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合院式布局,一楼一底,由前厅、左右厢房、正房、天井组成。青砖墙体,抬梁和穿斗混合梁架,青瓦悬山屋面。正房脊檩梁正中书民国三十六年

戈厂村村民委员会

开设博物馆分馆、旅游开发

与政府合作


11

沙嘴寨

未定级

柱山乡山田村

230m²

座西东,箭楼9.6米,平面为长方形,宽5米,进深5占地面积230平方米,地处崖边,可眺望经开区全景,渝万高速穿越脚下。

山田村村民委员会

保护性修缮、旅游开发

全额出资


12

二黄坝楼子

区级

太龙镇龙滩

256m²

整幢楼近似于堡垒,楼寨合一式建造,为清代保存至今少有特色古建筑。平面布局呈正方形,三楼一底,层高15米,每边长8米,总建筑面积256平方米,墙体均为石结构

龙滩村村民委员会

日常维护保养修缮、确保文物安全;文物建筑对外开放以带动龙滩村经济发展引进资金,助力乡村旅游。

全额出资


序号

文物名称

级别

建筑

面积

所有人

(使用人)

保护利用需求

引入方式

备注

13

马鞍寨

区级

高梁镇沙坝村6

5.2

四周都是绝壁,形如马鞍,原称马鞍山,后俗称马鞍寨。建于明末清初,据说系一经营盐业、丝绸的商人所修,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寨墙沿形如马鞍的山形修筑,分前后两寨,共有寨门和卡门8道。前寨两道主寨门保存较好,其中一道寨门面对葵花寨,座北朝南,门额题马鞍山三字。寨内有道光二年题记的石香炉足、光绪二十年重修庙宇的残碑和残缺造像。现保留寨墙约400余米,残高1.5米。

高梁镇沙坝村村民委员会

旅游景点开发

全额出资


14

椅子城

区级

高梁镇长春村4

150

始建清朝嘉庆年间,咸丰十一年做了扩建和加固。相传为7大家族共建。同治《万县志》描述山势雄峻,高数百丈,广数千丈,峭绝三面,一面砌石为城。其山再袭,因修下层环卫之。可容数千家。椅子城分内城和外城。外城围着椅子的坐板,外城墙尚余400余米,墙高4-10米不等,现存外城门朝南,门高3.3米,宽2.3米,双层券拱,门洞深约米。

长春村村民委员会

旅游景点开发

全额出资


15

下房院子

未定级

燕山乡泉水村3

1800m²

座西北朝东南,建于民国初期,主体建筑为土木、砖木结构,四合院布局,穿斗式梁架,硬山式屋顶。建造工艺斗拱榫卯结构、石木雕刻,极富渝东北民居建筑风格,具有一定建筑、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

胡志成、陈天文等

开办旅游民宿、客栈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

与政府合作


序号

文物名称

级别

建筑

面积

所有人

(使用人)

保护利用需求

引入方式

备注

16

谭家院子

区级

龙驹镇向东村2

3486m²

建于清代,座西向东,占地面积2048平方米,建筑面积3486平方米。四合院布局,砖木结构,硬山式屋顶,青瓦屋面,抬梁式和穿斗式混合梁架结构,面阔62.4米,进深32米,高8.2米,分前厅、厢房、正房和天井,共34间房屋、2个天井。其中北面天井有两个花台,中间为石板路,两侧用一纵向石条平铺而成,天井长14.8米、宽13.6米。南面天井用34排石条错缝横向平铺而成,天井长14.8米、宽13.6米。门窗梁架部分透雕花卉和几何纹饰,大门门楣浮雕戏剧人物图。南部天井西部与走廊相交处有6块石碑,中间两块阴刻尘飞不到四个大字,其余四块60年代用石灰封盖,写有毛主席语录,无法辨认碑文。谭家院子为研究清代渝东地区乡土建筑的风格、建筑方法和雕刻技艺等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龙驹镇人民政府

日常维护保养修缮、确保文物安全;展陈布置、完善使用功能,配套设施建设,环境美化绿化;文物建筑对外开放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全额出资

1未收回产权

17

司南祠

市级

太安镇凤凰社区5

390.9

司南始建于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成丰三年(1853年)整修,俗称土楼子,坐西朝东,由寨墙和祠堂组成。寨墙由条石物砌筑,祠堂为石木结构,合院式布局,二楼一底,由门楼、正房、天井等组成,占地面积215.54平方米,建筑面积390.9平方来。该建筑是万州区较为独特的祠寨合一式的寨堡建筑,是研究本地区古代防御性民居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

太安镇人民政府

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

全额出资


18

丁家楼子

区级

太安镇柏弯村2

140

丁家楼始建于清道光年间,石木结构,三楼一底,青硬山屋面,骑马式封火山墙。平面呈方形,边长7米,占地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墙体由加工规则的条石砌筑而成,墙体通高13.4米。底层无,须从楼搭而进,各层均开设有望孔、射击道和窗户。该调楼是研究寨堡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

太安镇人民政府

文物建筑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旅游文创开发、文化传承发展。

全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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