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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高笋塘商圈进口商品展示展销 中心(专柜)承建运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2-08-26 来源:区商务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高笋塘商圈进口商品展示展销

中心(专柜)承建运营单位的公告

为丰富我区商业业态、增强消费人气,提升高笋塘商圈品质,经研究,决定在高笋塘核心商圈设立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专柜),现公开征集1~2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专柜承建运营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建运营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具有超市、卖场经营经验。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要求

1.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米,进口商品品类不低于300

2.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年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

3.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店面应选址高笋塘商圈内主干道旁,开设时间需保持3年以上;

(二)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专柜建设要求

1.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专柜需设置在高笋塘商圈的新世纪、重百、沃尔玛、万达等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内

2.进口商品品类不低于20个,年销售额不低于20万元;

3.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专柜开设时间需保持3年以上。

三、项目政策扶持

安排专项资金对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专柜)场地租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扶持年限3年(自项目建成运营后实施)。

第一年,对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专柜)场地租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按80%给予扶持,展示展销中心扶持资金不超过40万元,展示展销专柜扶持资金不超过4万元。

后两年,对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专柜)场地租金按85%给予扶持,展示展销中心扶持资金不超过25万元,展示展销专柜扶持资金不超过3万元。

四、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万州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

1.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包括业主介绍、项目概况(名称、地址、内容及规模、总投资、条件及优势分析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要有具体明细、财政补助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项目效益分析等。

2.项目设计效果图。

3.经营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时间超过3年)。

4.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年度单位财务报表。

6.超市、卖场经营经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事项: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无误,若有失实或欺诈,将承担一切责任;项目经营时间超过3年;违反承诺事项,则无条件将所得财政支持资金全额返还。

五、资料报送要求及项目评选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295日。

(二)申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纸质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一式5份,用文件纸袋封装,在文件纸袋表面写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人电话,送交万州区商务委外经贸科(地址: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三楼324办公室,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58815718)。

(三)评审方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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