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1092300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邵*富(身份证号码:511203********1090)因保管不善,将编号:万集用房地证(2011)熊家字第02593号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万州区熊家镇举安村**组**号)遗失(灭失),该房无抵押,无查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富
2021年09月23日
注:灭失声明公示有效,如需补发需公示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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