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0111900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金(身份证号码:51222119******XXXX)因保管不善,将编号:万集用房地证(2011)李河字第00608号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万州区李河镇蒲团村六组**号)遗失(灭失),该房无抵押,无查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金、谢*芬
2020年11月19日
注:灭失声明公示有效,如需补发需公示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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