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0091400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向*荣(身份证号码:51222119******XXXX)因保管不善,将编号:万集用房地证(2011)溪口字第00608号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万州区溪口乡其林村一组**号)遗失(灭失),该房未作抵押、担保、查封,无产权纠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向*荣
2020年9月16日
注:灭失声明公示有效,如需补发需公示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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