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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生态赔偿、失责追责 万州试行次级河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日期:2024-06-04 来源:万州时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成敏 通讯员 刘厚康)记者日前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万州区重点次级河流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今年,万州在苎溪河、瀼渡河试行次级河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将涉及的11个乡镇(街道)11个交界断面纳入补偿点位,以科学、合理、长效的机制助推次级河流水质持续向好。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乡镇(街道)水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生态赔偿、失责追责”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其中,苎溪河流域水质达到Ⅳ类,瀼渡河流域水质达到Ⅲ类。

通过设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由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努力、谁受益”的原则,以断面水质变化率为依据,每月根据乡镇(街道)河流补偿断面的水质进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所有奖励、补偿经费均纳入“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奖励、补偿基准金额均为0.5万元。

据介绍,水质监测主要指标为 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各断面现场采样及样品运输,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监测结果计算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水质指数及指数变化率,按月通报水质评价和核算结果,按月核算考核基金。

按照方案补偿细则核算,今年一季度瀼渡河流域柱山乡奖励0.5万元,分水镇奖励0.5万元;苎溪河流域李河镇奖励1万元,周家坝街道奖励1万元,钟鼓楼街道奖励0.5万元,沙河街道办补偿1万元,高梁镇补偿0.5万元,天城街道办补偿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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