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生育证?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含再婚夫妻),在子女出生前应进行生育登记(含再生育登记),领取纸质或电子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登记机构为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夫妻共同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登记一孩、二孩、三孩;再婚夫妻再婚前所生育子女不合并计算登记孩次。采取“线上”网络登记和“线下”现场登记两种方式。
1.“线上”网络登记网址:https://zwykb.cq.gov.cn/(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渝快办”)。网上登记凭登记人相关证件材料如实在线填写登记表单内容,登记机构不需要提交证件材料。登记对象可登录“渝快办”查询生育服务证登记结果或到线下登记机构打印纸质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作为生育登记电子证件办理结果,与纸质生育服务证具有同等效力。
2.“线下”现场登记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含电子证件);办理再生育服务证还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委托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材料用于登记机构现场双向审核比对信息使用,不再收取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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