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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初始设立营业面积有哪些要求?

日期:2024-10-29 来源:区文化旅游委
语音播报

    歌舞厅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游戏厅无最低营业面积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简称“网吧”)最低营业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凡是符合设立条件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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