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发布
走进万州
投资万州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万州区税务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日期:2025-09-04 来源:万州区税务局
语音播报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