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到期后能够延续吗?

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效期延长3年:A.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缴税、吸纳就业等指标3年内有明显增长的;B.3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C.由认定时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发展型”个体 工商户,或者由“生存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的;D.推荐认定的个体工商户,经推荐部门同意的。
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已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自主申报过程中以欺诈、贿赂等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认定的,应当撤销认定。个体工商户自被撤销认定之日起5年内 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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