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及个人资助政策是什么?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及个人资助依据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是什么?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集体补助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和个人。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2025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为4000元/年)。
三、集体补助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集体补助的资金来源包括:(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对外投资经营、合股联营等取得的收益;(2)按照法律法规及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计提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自有资金。
四、集体补助有哪些形式?
集体补助采取“自愿选择+组合补助”的方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自愿选择将村集体经济分红以村集体经济补助的方式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集体经济成员也可自愿选择将村集体经济分红计入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指定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五、怎样办理集体补助?
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重大经济事项民主决策程序”,结合本村实际,拟定集体补助方案,并向所在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提交集体补助申请。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对申请材料、补助资格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区社保中心备案,并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向税务部门申请缴纳补助款项。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资助是什么?
参保人亲属、朋友等个人可以为当年已缴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给予个人资助,资助金额记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个人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2025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为4000元/年)。
七、怎样办理个人资助?
由资助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江南大道295号)3楼税务窗口现场办理个人资助,接受资助的参保人无需到场。
八、哪些机构或组织能为特定人群(如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缴费提供资助?
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可以为特定人群(困难群体)缴费提供资助并记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3-58612333转3再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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