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2-00244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22〕1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4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2〕111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支持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租购并举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问题。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公积金委发〔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公积金委发〔2021〕2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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