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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2-00208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22〕9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9-22 来源: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一老一小

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297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2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取得一系列成效。养老服务方面,制定出台《万州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方案》(万州委发20217)、《重庆市万州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万州府办发〔202028号)、《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策》(万州民发〔202115号)等,全面推行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差距有效弥补,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截至2021年底,全区已建成1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8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113个村级养老互助点,基本实现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养老机构床位达9163张,其中:政府运营床位1500张、占比16.37%,护理型床位4398张、占比48%,南京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整体打包运营项目被国家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托育服务方面,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023号)、《万州区托儿所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万州府办发〔202133号)、《万州区十四五期间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行动方案》(万州府办发〔202161号)等,大力扶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全区托育服务机构达109家,包括托幼一体化98家、专营托育2家、早教兼托育9家,建成婴幼儿托位3520个,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中心城区呈现高中低端搭配、公办及社会化机构多元发展的托育服务良好格局

(二)发展趋势

我区市人口大区,随着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十四五时期,我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加迫切。

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2020年,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37.44万人,占比23.9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9.55万人,占比18.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加6.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增加7.18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将超过4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以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同时,我区还面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城乡区域差距大,养老服务人才缺乏、服务水平较低,养老服务业态单一、产业发展缓慢,政府购买服务不足、机构运营困难,社区居家养老宣传不足、养老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等问题,养老服务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较大20192021年我区新出生婴儿分别为1099687697592,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而我区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服务需求较大等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财政投入及人才供给不足、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等挑战,截至2021年,全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仅有5家,尚不能满足群众对优质托育资源的需要。通过开展服务需求调查,全区28.2%的家庭有托育服务专业机构需求,71.1%的受访者倾向于选择公办托幼一体化照护服务机构。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区顺利实现一区一枢纽两中心发展目标、推进双两百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预计到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约160万人,其中城区人口约130万人,广大群众对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巨大。统筹解决好养老托育服务,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路行稳致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两中心提供强力支撑和持久动力。

(四)整体目标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更加优质便利。积极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行业,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发展老年产品用品、康复护理、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逐步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训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23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养老机构10家,养老床位达1.3万张,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政府运营床位占比小于40%,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新建和改造提升养老机构20家,养老床位达1.5万张,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0%、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不低于9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稳定在60%政府运营床位占比小于40%,实现全区养老服务由全覆盖向高质量转变,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2.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力争每年新增婴幼儿托位1000个以上2023年底,全区托位数达到40002025年底,全区托位数达到72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60%,基本建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1

2023

2025

指标

属性

责任单位

一、养老服务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95

应保尽保

约束性

区人力社保局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6

95

应保尽保

约束性

区医保局

3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人数

万人

30

稳妥推进

预期性 

区医保局

4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45

60

6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5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

55

≥60

≥9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6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7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8

≥50

≥6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8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

%

51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9

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

16.37

≤40

≤4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10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71.1

≥80

≥9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1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占比

%

34.4

≥35 

≥4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2

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合计占比

%

47 

≥60 

≥8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3

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0

61

65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14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5

人均预期寿命

78.27


78.4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16

养老产业规模及增加值

万元

800

1100

40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7

骨干养老企业数量

1

1

2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8

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

80 

80 

80

预期性

区财政局

19

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

766

1000 

20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0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

— 

1

预期性

区民政局

21

老年大学覆盖面


1所区级老年大学

1所区级老年大学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2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0

20

2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3

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数

逐步建立

1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二、托育服务







24

新生儿访视率

%

90

90

90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5

营养包发放率

%

90

90

90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6

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

%

90

90

9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7

婴幼儿疫苗预防接种率

%

95

95

95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8

婴儿死亡率

4

4

4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9

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98

98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0

登记备案托育机构数

8

30

8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1

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数

2

5

9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2

每千人口托位数

2.25

2.6

4.5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3

普惠性托位占比

%

10

40

6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4

财政投入比例

%

80 

80

预期性

区财政局

35

托育服务综合管理网络


基本建成

巩固成果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6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量

510

590

100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37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

75

90

10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38

骨干托育企业

1

3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三、重点任务

(五)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科学定位政府责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统筹好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的路径,整体性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1.兜底线。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持续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推进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全面摸底掌握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好城镇特困老人、低保中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失独老年人百岁老人等群众;探索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内容,完善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提高补贴的精准度,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立足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为儿童提供关爱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保障儿童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乡街道)

2.促普惠。以普惠服务为重点,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建立支持普惠服务发展的政策清单,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不断增加有效供给,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提供方便可及、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

在普惠养老服务方面,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实施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失能人员照护能力提升工程和敬老院三改(公共洗浴间、热水系统、老人房间改造)提升工程20家,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现代管理和运营方式,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引导社会力量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推动民营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骨干网,支持3家居家社区型养老机构和1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新增普惠养老床位500张;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通过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全区养老床位达1.5万张,护理型床位提高到60%政府运营床位不超过40%,同时,全区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平均床位费用不高于当年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的150%,普惠养老不高于同等情况市场化养老价格的8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乡街道)

在普惠托育服务方面,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和支持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设置婴幼儿照护或托育服务设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场所,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通过购置或者租赁等方式,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扩建托育园(点),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连锁婴幼儿照护服务品牌,按需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婴幼儿托位达到720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各镇乡街道)

3.市场化。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办事指南和流程,实施并联服务,明确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强化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监管,实施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托育机构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鼓励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37家特色突出、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养老托育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务服务办)

(六)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引进或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全面实施一街(乡、镇)一中心,一社(村)一站点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布局。争取2022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巩固完善。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短板,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浴、助医等服务覆盖率,建成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以大数据智能化重塑养老服务业态,充分发挥智慧化养老服务云平台作用,建立养老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系统,建立养老数据资源开发应用机制。推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老年人安全出行等密切相关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家庭,组建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团队,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到2023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90%,普遍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90%;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失能老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镇乡街道)

完善居家社区托育服务。发展一体化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等,明确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为改造必备项目。大力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到2025年,建成一批城市社区托育服务站及家庭照护点,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满足婴幼儿家庭多样化的照护需求。(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乡街道)

(七)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照护服务。推动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护理站等,鼓励养老机构和就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达到相应类别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发挥医疗机构优势向养老服务延伸。引导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产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设老年病床,争取十四五时期实施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上海医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项目。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社区居家医疗康复服务,到2025年,城乡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达100%。健全临终关怀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区医疗机构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服务等全覆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安宁、临终关怀机构,完善安宁疗护合理转接机制,尽可能减轻终末不治病患者身体与精神痛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贯彻落实全市长期护理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引导、培育社会化的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有序规范发展。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统一部署,适时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临床医生为核心,公卫、护理等人员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通过进社区、进家门等方式,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实现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在90%以上。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方面建立共享机制,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技术、鼓励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农村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衔接融合。(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

(八)完善农村养老服务

深入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引进全国知名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委托打包运营32家敬老院。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推进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网点建设,为养老服务站、互助养老服务点等养老服务设施购买公益性岗位,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健全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争取到2023年,基本形成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网络,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到2025年,农村养老机构基本具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设施条件,具有医养结合、社区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乡街道)

(九)积极发展老年大学

积极推动万州老年大学创建示范性大学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支持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一批老年大学教学点,推动各级各类社区教育学校、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学习点并向社会开放,引导发展远程老年教育。丰富老年教育课程内容,扩大老年大学教育城区覆盖面。到2023年,全区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超过20%;到2025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5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各镇乡街道)

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终身学习成果认定累计与转移制度,建立学分银行,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十)培育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

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充分发挥区医疗卫生、高山避暑休闲旅游等资源优势,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建设三峡国际健康城,打造集医学研究、健康产业孵化、预防保健、生态康养等于一体的区域性大健康产业协同创新区。大力实施恒合旅游康养小镇项目,为老年人提供避暑养老、休闲康养等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医疗康复服务、智能化产品,实施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和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推广各类老年人辅助器具,引进知名养老服务器械制造企业。积极引进人工智能、穿戴设备、康复辅助器具、健康大数据、慢性病管理等老年人主动健康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培育养老产品智能制造产业。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完善老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养老服务单位数据库,通过互联网+”,打造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综合开放、统一管理的万州区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制定托育服务相关标准。(责任单位:渝东新区区科技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恒合土家族乡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

(十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家庭支持体系、老年友好型社会服务体系,推进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社会参与、社会优待等制度建设,完善老年人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心理服务组织和网络,加快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及改造,建设一批老年人友好型社区。着力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积极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的成本,努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争取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市级儿童友好城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保障要素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常态化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展改革负责统筹协调一老一小工作,区民政局牵头负责一老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一小工作,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定期研判调度,合力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列入全区年度重点民生实事统筹推进。成立万州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组建养老托育服务专家库,定期对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评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十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福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专项支持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加快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按规定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运营等补贴政策,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依托金融服务港湾,加大对养老托育机构投融资支持,促进全区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发挥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作用,为养老托育事业定向募捐发展资金。积极落实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保险资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万州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列入紧缺急需职业,鼓励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三峡医专、重庆幼儿师专、万州职教中心、三峡水电校、万州高级技工学校等在万中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快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常态化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人才技能培训,将护理员、保育员等纳入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依托重庆三峡医专、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区妇幼保健院、万州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等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心理健康等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引导和指导养老行业探索建立大学生入职养老机构就业服务补助制度,建立健全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与入职补贴和服务价格挂钩制度,增强养老行业职业吸引力。到2025年,组织开展养老托育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养老托育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养老托育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五)创新支持政策。在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养老托育领域营商环境,健全政策体系,发挥政策的系统集成效应,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强场地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城镇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扩大普惠服务覆盖面。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新建小区四同步配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政策要求。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托育服务,简化开办申报程序,与公办机构同等享受建设及运营补助、人员培训、融资、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内设)优先纳入基本医保联网结算范围。建立工作机制,对养老托育项目消防审批采取“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或试点推广相关责任险、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及长期照护商业保险等产品。(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万州银保监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六)加强规范监管。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实施联合执法,定期组织安全、卫生工作等专项检查,鼓励社会协同治理,保障养老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引导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安全运营整体防控能力。加大宣传,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识骗防骗宣传教育,落实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将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养老机构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建立协同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养老托育服务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监护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万州银保监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各镇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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