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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2-00175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22〕52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年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6-17 来源: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2迎峰度夏电力电煤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252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万州区2022年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4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2022迎峰度夏电力电煤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做好2022年迎峰度夏期间(20226-9月)电力电煤运行调度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4要求重庆市2022年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统筹协调,突出抓好电力电量电煤平衡和综合调度工作,科学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着力营造节约用电浓厚氛围,坚决守住民生用电底线,确保不发生缺煤停机、非计划停机、拉闸限电事故负面舆情事件千方百计保障全电力电煤需求,助推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燃煤发电企业2022年迎峰度夏储煤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确保6-7月末存煤分别达到30天和35。(时限要求:2022730日前;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国能万州电力公司

(二)贯彻落实市级电煤补贴政策,引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电煤采购力度,提高电煤储备水平。(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国能万州电力公司

(三)加强燃煤发电企业融资协调服务。迎峰度夏期间,确保燃煤发电企业电煤采购资金融资需求,不得断贷、抽贷、压贷,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落实电力电煤保供专项资金池政策落实订单贷措施,协调解决燃煤发电企业流动资金问题。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

(四)贯彻落实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统筹调度管理办法,电厂纳入市级统筹调度管理,提升发电侧顶峰能力。将全区有调节能力的并网非直调小水电企业纳入统筹调度管理,提升发电侧顶峰能力。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国能万州电力公司,各并网非直调小水电企业)

贯彻落实迎峰度夏电力调度考核管理办法,压实各供电企业、主力发电企业电力保供主体责任,鼓励燃煤电厂多购煤多发电,确保迎峰顶峰期间实现满发。(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国能万州电力公司

(六)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和各发电企度夏前完成发、输、配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隐患整改率达100%。(时限要求:630日前;责任单位: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国能万州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七)各发电厂优化2022检修方案,度夏前完成检修任务时限要求:630日前;责任单位: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国能万州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八)电网企业编制落实迎峰度夏电力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局部电网改造程进度,度夏前完成重点工程任务,努力消除电网卡脖子现象。时限要求:630日前;责任单位: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

(九)贯彻落实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响应方案,充分发挥用户用电系统、用电设备调节能力,与工商业用户签订需求响应协议,引导用户主动参与削减高峰负荷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

(十)贯彻落实水泥等行业迎峰度夏电力削峰工作方案,引导辖区泥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在7-8月削减高峰期负荷需求,缓解高峰期电力缺口时限要求:20227-8月份;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三峡水利公司

(十一)研究制定全区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并组织开展全区有序用电演练。(时限要求:630日前;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

(十二)贯彻落实大工业、普非工业动力用电分时电价及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政策,贯彻落实居民用电高峰期临时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工商业和居民用户主动参与调峰、错峰,缓解高峰期电力缺口。时限要求:20227-8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国网万州供电公司三峡水利公司

(十三)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电网和自备电厂临时上网电价结算政策。对地方电网和自备电厂参照网内燃煤机组上网浮动价格结算,鼓励各类发电企业多发电多上网保供应。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

(十四)研究制定并落实迎峰度夏期间节约用电实施方案,发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良好氛围。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五)制定并落实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宣传工作方案,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预期增进公众理解,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府新闻办、各供电企业)

十六)制定非居民楼宇中央空调安装智能化管理设备工作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智能化管理设备安装工作,做好绿色节能降负。时限要求:630日前;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

(十七)做好舆情监测引导,掌握、响应和反馈舆情动态,对电力保供有关诉求及时回应解决,杜绝发生信访、群访事件。(时限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各供电企业)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由政府长担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政府新闻办、区信访办、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三峡水利公司国能万州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统筹抓好供煤、发购电、用电等情况的跟踪协调和检查指导,建立日监测、周报告、月评估制度,加强电力电煤运行调度和考核,压紧压实发电供电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强化节约用电社会引导,妥善处理电力电煤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等日常相关工作。工作专班下设电力电煤运行调度小组(设在经济信息委)、价格政策和节电小组(设在发展改革委)、融资协调服务小组(设在金融开展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各级责任。各发电及供电企业要限期完成对发电机组、配电网的计划检修和改造,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满发稳供、安全运行。有关电力电煤保障单位要按照工作转班的相关要求,建立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推进落实的保供工作体系,统筹协调企业保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电力电煤安全平稳供应。

(二)实行限时办结机制。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清单,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保煤保电单位要细化节点目标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评估工作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三)加强督促检查问责。电力电煤保供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由专班办公室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由政府组织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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