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2〕39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管理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快速、有序、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可以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作为预防灾害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切实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不断夯实应急准备基础。
二、扎实开展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一)准确把握应急预案体系及主要内容。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在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过程中,明确编制单位,规范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理顺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要规定将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制作成应急响应卡、应急处置卡,提高预案的操作性。
(二)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成立工作机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案例分析、预案编制、征求意见、预案验证、专家评审的程序,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工作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负总责,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业务人员参与编制。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潜在突发事件的特点、应急体制机制和应急资源情况,认真分析相关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规律,科学制定控制风险和治理隐患措施、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预案编制后,要根据不同预案的特点,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采取必要方式开展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验证,并组织评审论证,坚决避免凭空想象、照抄照搬、盲目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可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实施。
(三)严格开展应急预案审核、备案与发布。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我区应急预案审核、备案与发布按以下程序执行。
1.应急预案审核
(1)专项应急预案经区应急局审核同意后,由预案编制单位报送区政府审核,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2)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审核,以部门名义印发。
(3)镇乡街道综合应急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村(社区)应急工作方案由村(居)委会审定。
(4)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应急预案备案
(1)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备案,抄送区应急局。
(2)部门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局备案。
(3)镇乡街道综合应急预案报送区政府备案。
(4)村(社区)应急工作方案报送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5)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备案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应急预案发布
(1)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2)镇乡街道综合应急预案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3)村(社区)应急工作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多种灵活有效形式进行发布。
(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发布形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按照保密要求脱密处理后公布应急预案简本或简明操作手册。
(四)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积极推广“双盲”演练。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和相关部门,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等,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坚决杜绝演练走过场、演练与应急预案脱节等不良现象发生。演练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预案评估,分析评价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五)加强应急预案评估与修订。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评估情况和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修订,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尤其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开展修订,防止遇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能用、不管用。
三、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各项规定,切实做好我区应急预案管理各项工作。区应急局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办法》的实施,切实加强全区各类应急预案统筹管理;要定期收集全区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计划,统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预案修编、演练等的指导,督促区级有关部门、镇乡街道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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