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2017年推进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重庆市2017年推进战略性新兴
服务业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万州府办〔2017〕52号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2017年推进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实施计划》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主动加强对接。各部门要按照市级重点发展行业、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结合我区实际,逐项研究工作结合点,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对接行业工作方案,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
二、研究细化任务。根据《重庆市2017年推进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实施计划》提出的重大事项、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逐项梳理重大工作任务,按照加快推进事项、争取支持事项、研究推进事项三大类别归类管理。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根据重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逐项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具体完成时限并序时推进,做到“到点到项,到岗到人”。
三、积极争取支持。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各部门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争重大政策取得突破,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全市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三年滚动项目库。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研究我区的扶持政策,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安排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领域。
四、加强招商引资。立足功能定位和优势资源,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并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一事一议”制度,对引进的项目给予适当政策扶持。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重庆市2017年推进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实施计划
为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围绕重大事项、重大举措、重点项目,按照可操作、可考核原则,特制定本计划。
一、开展服务业集聚试点工作
启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建立集聚示范区申报建设机制。研究出台认定管理办法,落实扶持政策,引导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二、分类推进重点行业发展
(一)新兴金融服务业。
1.壮大新型金融业态。推动中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支持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运营。推进合资券商、互助保险、财产保险、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重点项目申请筹建。扩大私募基金投资规模。继续发展核心竞争力强、具有普惠金融功能的网络小贷公司。支持民营银行、消费金融、信用保证保险等新型机构拓展业务规模。(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2.完善要素市场体系。支持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搭建保险资金服务平台。推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加快建设。支持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扩大业务规模,建设全国金融同业资产登记交易平台。稳妥新设特色要素市场,加快科技要素等市场落地运营。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创新开展科技创新板挂牌。探索要素市场跨境交易取得突破。(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3.提升开放创新能力。开展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推动国家有关部委出台金融专项实施政策,制定操作细则和管理办法,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转变外汇管理方式等方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稳步实施中新金融合作项目,制定金融领域专项规划,加大项目谋划及推进落地力度,研究出台跨境融资、机构引进等地方支持政策。(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新型金融机构行为负面清单管理,推动行业减量增质、市场出清,坚决处置一批风险点。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保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支持各类机构综合运用核销、重组、证券化、收益权转让、批量转让等方式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二)离岸服务外包。
深入推进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养一批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培育一批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区。依托水土云计算基地和仙桃数据谷,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密切联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拓新兴市场。开展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工作,加强与新加坡开展服务外包合作。争取全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15%。(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三)医疗、卫生、体育、养老等大健康服务业。
1.完善政策体系和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编制完成《重庆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贯彻落实《重庆市“十三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渝府发〔2016〕55号)。编制完成《重庆市足球中长期规划》和《重庆市足球设施建设规划》。开展足球产业发展和盘活全市闲置公共服务资源等研究。(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2.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吸引国际国内优势资本来渝兴办高端非公立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与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的具备专科特色的专科医院以及独立的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和血液透析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推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一批社会领域重大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混合所有制试点。(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3.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成20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创新运营模式,开展公办民营、重点项目PPP试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力争全年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床位1万张。促进医养融合,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积极发展护理康复服务。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四)文化旅游服务业。
1.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组织第四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评选,加快重庆市版权交易中心建设。推动文化与工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万达文旅城、华侨城、京渝文创园、黄桷坪艺术园区、重庆动漫创谷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抓好铜梁龙文化产业园、荣昌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奉节夔州诗苑、巫山神女文化园等区县文化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文化委)
2.促进旅游业提档升级。加快长江三峡旅游金三角(奉节、巫山、巫溪)一体化发展。推进涪陵武陵山大裂谷、彭水阿依河、黔江濯水等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力争新评定5A级旅游景区1个。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渝中区、奉节县等区县加快打造精品旅游演艺项目。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着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打造城口亢谷、潼南休闲农业旅游度假区、南川大观园等乡村旅游片区,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五)研发、设计、咨询、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业。
1.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力争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个。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中试装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研发资源和平台开放共享。支持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固高科技长江研究院、3D打印创新中心、市化工研究院研发平台等一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2.培育设计创新产业链。做好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鼓励制造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设计单位、高等院校合作。着重打造以宇杰汽车设计、迪科汽车设计为龙头的全产业链汽车设计产业集群。重点推进国际创意设计研究院、消费品设计中心等设计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渝中大石化设计产业园区建设,搭建设计成果展示交易平台,重点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
3.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培育一批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市场调查、产权交易、评估等商务咨询服务机构。支持专业营销服务企业开展第三方营销服务。积极引进知名品牌展会论坛项目,培育升级本土品牌展会。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建成投用国家质检基地一期、中检重庆计量测试中心等项目。(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
4.深入实施“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加大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六)国际物流及城乡配送。
1.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增开“渝新欧”铁路支线班列,推动正式运邮,力争全年双向开行中欧(重庆)班列500班。继续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争取201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保税物流体系。研究制订《关于推动重庆西部现代物流园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2.建设物流分拨中心和综合型、专业型配送中心。积极开展共同配送,引导优势企业建设标准化、现代化的公用型仓储物流设施。推动城市配送企业联盟合作,继续新增发展示范企业和车辆。培育托盘服务企业,推广使用标准托盘,支持企业租赁标准托盘,完善与标准托盘配套的设施设备。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七)电子商务及跨境结算。
1.打造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孵化园区。建成两路寸滩保税港区、高新区等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开展“电子商务社区行”“电商知识下乡”等系列活动,召开中国(国际)服务电商峰会,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全年实现电商交易额10000亿元,网络零售额600亿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2.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关、检、税、企”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申报、核放、纳税等通关流程。支持符合试点条件的机构开展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挖掘跨境电商支付结算潜力,扩大结算规模。探索设立跨境电商信用保障基金,完善卖方、买方保障机制。全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结算100亿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八)保税商品展示及保税贸易。
推进保税展示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拓展保税商品延展平台,丰富进口商品展示交易种类。在保税区内引进区域分拨分销中心、区域结算中心、融资租赁、国际转口贸易和企业运营总部,开展贸易、物流和加工业务。积极拓展离岸贸易、集散分拨、非国产货物进境入区维修、委内加工及检测等业务,打造辐射周边的保税贸易中心。建成保税商品展示交易暨进口商品专业市场平台。全年实现保税商品展示交易额16亿元,保税贸易额150亿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九)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1.加快重点园区、企业及项目建设。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打造渝北区、两江新区等大数据外向型服务业集聚区。加快仙桃数据谷、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两江新区互联网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培育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完善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加快“光网重庆”和无线城市建设。推进两江国际云计算产业园数据服务器快速上量,进一步完善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浪潮集团等数据中心功能,推动腾讯数据中心按期投运。(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
2.积极培育行业应用新业态。开展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示范,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和开放计划,推进中新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互通。深化全市信息惠民平台应用,探索利用信息惠民平台开展大数据应用工作。大力发展分享经济,在产能设备、科学仪器、紧缺人才、知识技能等领域构建互联网共享平台。(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
(十)加快发展总部贸易转口贸易。
制定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工作方案,指导重点区县和平台实施精准招商,引进一批知名贸易集成商落户。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银行授信、海关通关、缴税退税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尽快实现进出口放量。推动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认定若干重庆市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示范园,用好用足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专项资金。力争全年引进总部企业10家,实现总部贸易、转口贸易进出口总额600亿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五证合一”基础上,整合更多证照,有序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个体工商户和未开户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内外贸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中央资金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力争资金额度不减少。工业、商贸、科技、旅游、文化、就业、民营等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安排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领域。(责任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对新开办的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中小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财政补贴。切实落实西部大开发、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市国税局)
(四)抓好要素支撑保障。满足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全面落实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物价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对引进的项目给予适当政策扶持。(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牵头部门要抓紧编制本行业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做好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各牵头部门分行业尽快建立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三年滚动项目库。(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委、市金融办)
(二)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牵头部门,尽快建立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明确统计方法,开展统计工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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