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民政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的通告》
【部门解读】区民政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的通告》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通告》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通告》制定背景和意义
我区城区内普遍存在丧事办理过程中噪音扰民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城区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祛除城区治丧扰民这一顽瘴痼疾,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净化市容环境,让城区生活环境更加安静,更加舒适,开展城区文明治丧势在必行。为此,区政府发布《通告》,规范城区治丧行为,实行文明治丧,既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整治殡葬领域治丧乱象,推动深化移风易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具体举措。
二、《通告》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殡葬管理条例》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
三、《通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通告》对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域依法进行了划定,对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举办丧事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依法从严处理违规治丧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公布了违规治丧行为的投诉举报热线和现有合法治丧场所的联系方式。
(一)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域有哪些?
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如下(91个社区2个村):
1.太白街道:青羊宫社区、白岩路社区、桂花堰塘社区 、孙家书房社区、复兴路社区、桔园社区、南池沟社区、文化里社区、国本路社区、和平路社区、红光社区(原红光10组除外)、吴家湾社区。
2.高笋塘街道:乌龙池社区、电报路社区、太白路社区、甘家院社区、西山路社区、王家坡社区、苗圃社区、东方广场社区、望江路社区、高笋塘社区。
3.牌楼街道:牌楼社区、袁家墩社区、搭马桥社区、太平社区、观音岩社区、印盒石社区、万安社区、大河沟社区、石峰社区。
4.龙都街道:红溪沟社区、岩上坝社区、大塘边社区、金港社区(7组、8组、9组[原沙梁1组、2组、8组]除外)、九龙园社区(9组、10组[原沙梁7组、10组]除外)。
5.双河口街道:一碗水社区、螺蛳包社区、槽房社区、学堂湾社区(原双河8组除外)、石梁社区(10组、11组除外)。
6.周家坝街道:周家坝社区、流水社区、救兵城社区、天生城社区、集中社区、映水坪社区、双堰塘社区、天子路社区、长生河社区、天子湖社区、狮子社区。
7.沙河街道:凤仙路社区、申明社区、沙河社区(1组除外)、花青路社区(1组除外)、玉城社区(玉城家园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8.钟鼓楼街道:八角井社区、丰收社区、陶家坪社区、幸福社区、玉安社区、枇杷坪社区、富祥社区、桑树社区(公租房小区、廉租房小区、桑树移民还房及其周边100米范围)、棉花地社区(棉花地一小区、棉花地二小区、石油站还房、观景苑、观涛苑、清江还房14-15号楼、原计委宿舍、原川东骨科医院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9.百安坝街道:张家湾社区、乐居苑社区、天台社区、百安社区、尖峰岭社区、学府社区、程家社区、扁寨社区、庆宁社区、天星村(星光上院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0.五桥街道:长龙社区、莲花社区、香炉山社区、五间桥社区、万石桥社区(变电站宿舍、科友星城、恒森云熙台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1.陈家坝街道:南山社区、联合社区、陈家坝社区(11组除外)、大石社区(1组、14组、15组、16组除外)、沱口社区(1组除外)、旅密村(1组、15组除外)。
12.高峰街道:高峰社区、雷家社区(龙凤鸣居小区1期、2期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3.天城街道:太平社区(太白酒厂宿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塘坊社区(高管还房、政府宿舍、绿地A、B组团及其周边100米范围)、茅谷社区(塘坊家园、绿地合府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4.九池街道:戴家岩社区。
(二)文明治丧示范区举办丧事活动有什么要求?
1.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办理丧事活动只能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丧属家中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
2.在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域内开展治丧活动,不得开展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活动,不得开展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违法举办低俗表演,不得噪音扰民。
3.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域内居民死亡后,可拨打重庆殡葬服务热线96000,通知殡仪服务单位接运遗体;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4.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服务活动。
5.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三)违规治丧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理?
在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的,由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构成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为的,由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理;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噪声扰民,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区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占用街道、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演唱活动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等组织或个人,由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3.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业务活动,由区民政局依法查处。
4.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或者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
5.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或者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6.办理丧事过程中,属于违反市场监管、农业、林业、规划、土地、建设、卫生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区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现有合法治丧场所有哪些?
1.天城殡仪服务站(联系电话:966543,地址:天城街道德厚路666号附1号);
2.九池殡仪服务站(联系电话:966543,地址:九池街道区灵龙路98号);
3.千福殡仪服务站(联系电话:58348468,地址:钟鼓楼街道北山1支路199号)。
(五)发现城区违规治丧行为如何投诉举报?
市民对占用公共场所治丧、丧事扰民等违规治丧活动可通过电话依法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热线如下:
区民政局:58131405;太白街道办事处:58291699;高笋塘街道办事处:58126721;牌楼街道办事处:58980066;龙都街道办事处:58813001;双河口街道办事处:58831923;周家坝街道办事处:58370799;沙河街道办事处:58367960;钟鼓楼街道办事处:58352100;百安坝街道办事处:58544537;五桥街道办事处:58541681;陈家坝街道办事处:58521623;高峰街道办事处:58852328;天城街道办事处:58412155;九池街道办事处:58194338。
(六)实行城区文明治丧是什么时间?
从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城区文明治丧,即2024年12月20日起。
案例:接群众投诉举报,百安坝街道市民开展治丧活动噪音扰民,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前往处置。经核实,市民临街违规搭建灵棚开展治丧活动,违反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场对其进行劝导和执法,拆除违规搭建灵棚,前往殡仪服务站进行文明治丧。
四、专家视角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副局长邓如钦表示:“《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的通告》聚焦城区治丧活动扰民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对划定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实行城区文明治丧作出安排部署。文件明确,我区将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依法从严处理违规治丧活动,推动化解城市建设和治丧扰民的矛盾,净化居民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咨询电话:023-585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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