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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卫生健康委《重庆市万州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工作方案》

日期:2023-08-29 来源: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部门解读】区卫生健康委《重庆市万州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及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渝委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优化生育政策,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重庆市万州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更好落实《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始终坚持人口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立足人口基本国情,不断调整完善生育政策。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200万,创下历史新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共141178万人,离婚率上升,结婚率下降。基于以上社会背景,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2022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29号)。同年9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加快推进各项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全区优生优育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10/10万、3.5‰以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幼儿园普惠率稳定在90%以上,义务教育资源更加优质均衡,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人口结构逐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服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内容

(一)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生育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优化生育政策有关精神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完善人口服务体系,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出生一件事”联办,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分析,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提升人口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口发展分析研究。

(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巩固区妇幼保健院三甲创建成果,强化爱婴医院建设,优化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开展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三)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完善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完善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等制度。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快推进区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加强综合监管和示范带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四)构建生育友好环境。降低生育成本,按规定执行好生育保险制度,加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力度,落实新生儿参保政策,健全儿童特殊疾病保障政策。降低养育成本,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降低教育成本,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建设规划布局,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降低学生就学成本。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禁止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薪、降职、恶意调岗、予以辞退或变相解除劳动关系。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倡导积极婚育观念,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家庭文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鼓励家庭育儿代际支持。

四、核心政策问答

问:“出生一件事”是什么意思?

答:“出生一件事”是指万州本地新生儿父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后,即可通过“渝快办”网页端或手机端一站式联办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明、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社会保障卡申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等7个事项,让多项事变成一件事,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新生儿父母自主选择集成办理联办事项。

案例:以市民柳先生为例,按以前工作流程,作为新生儿父亲,他需要分别到派出所、社保、医保和医院等单位部门提交资料,现在仅需网上一键操作,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问: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哪些项目?

答:婚检重点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疾病3种疾病;孕前优生检查则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B超等19个项目。

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理?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问: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及《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 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178天产假;难产的,在此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案例:宝妈邓某某在万州某单位上班,于2023年10月29日在万州区妇幼保健院经剖宫产,成功诞下一对龙凤胎,按照最新政策,她依法享受:208天产假{98天(基础)+80天(重庆政策)+15天(难产)+15天(多生育1个婴儿)}。

问:生育服务证能不能补办?

答:可以补办。群众在子女出生前应进行生育登记(含再生育登记),领取纸质或电子生育服务证登记回执。因特殊情况子女出生前未进行登记,应在小孩出生后及时补办登记。补办登记有2种方式,一是线下登记,群众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满一个月的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办理;二是线上办理,群众自行注册登录“渝快办”,通过“出生一件事”专栏或者搜索“生育服务证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问:万州对生育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在财政、税收、教育、住房、休假等领域构筑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尽力解决群众生育的急难愁盼问题。比如,在税收方面,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住房方面,提高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最低首付款比列降低为25%;在教育方面,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建设规划布局,补齐农村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问: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能否退还?

答:不能。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七、专家视角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帮林表示:“《重庆市万州区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工作方案》聚焦优生优育、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和构建生育友好环境,对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安排部署。文件明确了我区在取消生育制约措施、完善人口服务体系等15个方面的51项重点任务。较之前的政策,文件对贯彻落实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更加细化、更加惠民。下一步,万州区将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服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下大力气、花真功夫,推动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23-5856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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