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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发改委《重庆市万州区国有投资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日期:2021-12-22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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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发改委《重庆市万州区国有投资

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万州区国有投资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抢险救灾工程不同于一般性建设工程,具有突发性,工程实施紧迫,不立即实施将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损因我区目前尚无明确文件对抢险救灾进行规范,导致抢险救灾工程存在认定难、审批难、实施难等情形。

为进一步规范抢险救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万州区国有投资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通过规范抢险救灾工程的认定、审批、实施、监管,确保抢险救灾工程实施既合规、又合法。

二、起草过程

在《万州区国有投资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1819日通过万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充分吸纳完善,在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经区第五届政府第10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抢险救灾工程认定管理、抢险救灾工程审批管理、抢险救灾工程实施管理、抢险救灾工程监督管理、附则等六章共二十二条

(一)总则部分共三条。主要为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管理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以及《重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二)抢险救灾工程认定管理部分共六条。主要明确抢险救灾工程的范围及认定责任单位。由发生险情的属地政府或权属单位向区级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其中,估算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下工程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认定,估算总投资50万元以上工程提请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进行认定。

(三)抢险救灾工程审批管理部分共四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包括抢险救灾工程均需履行审批手续,但可简化。时间紧急开工前未办理的,可在开工后同步办理

(四)抢险救灾工程实施管理部分共三条。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本办法明确抢险救灾工程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投标,同时还明确了项目实施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等内容。

(五)抢险救灾工程监督管理部分共四条。主要明确抢险救灾工程的全过程监管、资金支付使用、工程质量保证以及单位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六)附则部分共两条。主要明确《管理办法(送审稿)》与其他法律、法规对抢险救灾工程管理的效力以及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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