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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0N1725XK/2022-00053
[ 发文字号 ] 万州府办发〔2022〕83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 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2-09-05 来源:万州区经济信息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

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

万州府办发202283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已经区第六届人民政府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9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工业强区,保运行促投资稳增长,进一步加快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大产业规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策

万州经开区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兑现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2111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渝经信发〔202238号)等一系列降成本措施,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市级补助额度不足部分由区级补足。(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万州经开区相关部门)

二、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支持水泥、化工、材料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绿色技改率先达标,对技改后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且单个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按不超过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按照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获批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

三、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5G+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转型创新载体等建设,对获得市级认定的单个建设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对已建成并通过重庆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认定且未获得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补助的项目给予认定奖励,重庆市智能工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给予80万元奖励,重庆市数字化车间给予4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

四、支持企业技改扩能

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能,对设备及软件投资额200万及以上的技改扩能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技改扩能项目补助升规后予以兑现。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

五、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继续实施《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万州府办发〔202150号),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创新成果应用、加大研发投入。对于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重大创新产品的项目,按照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探索财政资金更多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建立担保机构、银行及政府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链协同技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区级重点技改项目特性配置专属额度、期限和利率的贷款产品。鼓励开展绿色金融,积极发展绿色信贷、能效信贷,对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为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重点项目提供担保。探索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金建设,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财务局、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

七、支持工业发展平台建设

在万州经开区内按照不低于工业用地10%的比例,集中规划建设以创新创业孵化、承接分散企业入园为主的中小企业园。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分批次推进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在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工业发展平台专项,用于万州经开区外中小企业集聚区、农副产品加工园、楼宇产业园等工业发展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万州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镇乡街道

八、优化审批程序

由园区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等审批事项开展区域整体评估,企业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由园区负责对绿化方案评价、文物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节能评价等审批事项开展区域整体评估,企业通过申请直接使用区域整体评价成果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实施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行动,为建设项目提供土地受让、施工许可等手续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万州经开区相关部门

九、创新考核方式

将扩大再投资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可比照招商引资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区招商投资局将其计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万州经开区投资促进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以往我区有关规定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国家、市级出台相关政策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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