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万州民〔2022〕62号
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1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
48个行业协会商会。其中:全区性行业协会42个;区工商联主管商会6个(名单详见附件1《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二、清理整治重点
通过“回头看”持续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必须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会费标准,确定会费收取总额度。会费标准的缴纳额度应当明确,不得随意浮动。收缴层次应当得当。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
(二)持续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规定要求和本《通知》确定的整治重点,以及《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要求,对2021年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对2022年新设立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所有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实现应改尽改。
(三)持续规范合法合理收费。行业协会商会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不得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会费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减免企业会员会费。要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方式,合理设置会费上限。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四)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主动研究各类收费缓缴的具体安排,力所能及地为支持助企纾困和稳岗贡献力量。各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帮助会员企业争取国家各方面政策措施支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动员本行业本领域内的金融机构、自然垄断企业和平台型企业等会员主动向其他市场主体合理让利;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在减免和降低收费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项目含金量,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10日前)。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对2021年自查自纠情况和2022年新设立收费项目指定专人开展“回头看”和全面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自律机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2年8月10日前连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情况表》(附件2)纸质件(盖章)、电子档一并报送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二)重点抽查阶段(2022年9月15日前)。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数额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区民政局将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9月底前)。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清理现有收费事项,适当降低会费标准,对自查自纠发现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区民政局对收费不规范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将分别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违规收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安排工作人员,对照国家、市级、区级有关收费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附件1)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组织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并将附件2、附件3纸质件(盖章)、电子档及专题情况报告电子档于8月1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将综合运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随机抽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个人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附件:1.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情况表
3.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1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
1 |
重庆市万州区网吧行业协会 |
区文化旅游委(2个) |
2 |
重庆市万州区旅游协会 | |
3 |
重庆市万州区建筑业协会 |
区住房城乡建委(6个) |
4 |
重庆市万州区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 |
5 |
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业协会 | |
6 |
重庆市万州区物业管理协会 | |
7 |
重庆市万州房地产经纪协会 | |
8 |
重庆市万州区勘察设计协会 | |
9 |
重庆市万州区环境卫生协会 |
区市政管理局 |
10 |
重庆市万州区民营经济协会 |
区市场监管局(4个) |
11 |
重庆市万州区广告协会 | |
12 |
重庆市万州区药事协会 | |
13 |
重庆市万州区电梯安全协会 | |
14 |
重庆市万州区特种商品协会 |
区商务委(6个) |
15 |
重庆市万州区餐饮协会 | |
16 |
重庆市万州区住宿业协会 | |
17 |
重庆市万州区烤鱼产业协会 | |
18 |
重庆市万州区婚庆行业协会 | |
19 |
重庆市万州区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 |
20 |
重庆市万州区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
区交通局(4个) |
21 |
重庆市万州区道路运输协会 | |
22 |
重庆市万州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 | |
36 |
重庆市万州渝东航运协会 | |
23 |
重庆市万州区微型企业协会 |
区经信委(2个) |
24 |
重庆市万州区机电行业协会 | |
25 |
重庆市万州区殡葬协会 |
区民政局(2个) |
26 |
重庆市万州区养老福利联合会 | |
27 |
重庆市万州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
区卫生健康委(2个) |
28 |
重庆市万州区心理咨询师协会 | |
29 |
重庆市万州区花卉协会 |
区林业局 |
30 |
重庆市万州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区农业农村委(4个) |
31 |
重庆市万州区现代生态农牧联合会 | |
32 |
重庆市万州区农机协会 | |
33 |
重庆市万州区种子协会 | |
34 |
重庆市万州(渝东)印刷业协会 |
区委宣传部(4个) |
35 |
重庆市万州区出版物发行协会 | |
37 |
重庆市万州区烟花爆竹行业协会 |
区供销合作社(2个) |
38 |
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
39 |
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协会 |
区应急管理局 |
40 |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
共青团区委 |
41 |
重庆市万州区内部审计协会 |
区审计局 |
42 |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区物流办 |
43 |
重庆市万州区温州商会 |
区工商联(6个) |
44 |
重庆市万州区福建商会 | |
45 |
重庆市万州区总商会 | |
46 |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商会 | |
47 |
重庆市万州区湖北商会 | |
48 |
重庆市万州区茶叶商会 |
附件2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万元/年) |
收费依据 |
是否公示 |
是否明确服务项目内容 |
收费金额 |
2022年度比2021年度下降金额 |
备注 | ||
2021年 |
2022年 | ||||||||||
1 |
会费 |
||||||||||
2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
3 |
经营服务性 收费 |
||||||||||
4 |
评比达标收费 |
||||||||||
5 |
其他 |
||||||||||
总计 |
|||||||||||
填写说明:1.收费对象包括: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相关单位或组织名称。2.收费依据,即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批准(须注明);协会商会自定。3.“收费项目”栏:行业协会商会既有会费,又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其他收费的,每一项具体收费均作为一个收费项目分别填写,没有则填“无”。“会费”请按每个级别分别填写会费标准。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年度 |
会 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其他收费 |
汇总情况 | ||||||||||||||||||||||||
降低标准(家) |
降低总金额(万元) |
已公示(家) |
未公示(家) |
明确收费项目(家) |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
降低标准(家) |
降低总金额(万元) |
已公示(家) |
未公示(家) |
明确收费项目(家) |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
降低标准(家) |
降低总金额(万元) |
已公示(家) |
未公示(家) |
明确收费项目(家) |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
降低标准(家) |
降低总金额(万元) |
已公示(家) |
未公示(家) |
明确收费项目(家) |
未明确收费项目(家) |
合计收费(万元) |
清理社团总数(家) |
清理中存在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家) |
已完成整改(家) |
未完成整改(家) | |
2021年 |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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