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万州城管政协函〔2025〕5号
杨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强化管理助推城市更新的建议》(第11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城区道路占用挖掘项目29个,涉及4个行业主管部门、9个企事业单位,计划占用挖掘道路161条、点位302处。其中,区经济信息委作为燃气、电力项目主管部门,涉及万州建管公司项目9个、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项目2个、国网万州供电公司项目8个;区住房城乡建委作为排水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区城市建设中心项目2个、重庆平湖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1个、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1个,万州建管公司项目1个;区城市管理局作为道路改造和供水管网主管部门,涉及长江水务公司项目2个、区城市管理中心项目2个;区大数据发展局作为通讯行业主管部门,涉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项目1个。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内涝点整治、雨水收集能力改善3个项目占2025年度城区占用挖掘道路总条数的93.8%。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全年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统筹工作,我局联合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实行定期调度,不断提升我区占用挖掘管理水平。
(一)制定及宣贯政策文件。一是2025年2月7日,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围挡的通知》(万州建管〔2025〕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我区占用挖掘施工围挡,打造干净、清爽、绿色工地;二是2月27日,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强弱电管线业主及占挖单位,召开统筹城区占道挖掘专题会议。会上重点宣贯并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围挡的通知》《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
(二)统筹绘制“占挖一张图”。统一委托区规划设计院将2025年燃气、给排水、强弱电、路面改造等占挖路段,统一绘制在一张卫星地图,明确标注工程名称、建设业主、开竣工日期以及施工区域等信息,以便进一步统筹城区占道挖掘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占挖一张图”。截至目前,初步梳理涉及重复开挖道路46条,并统筹相关单位同步建设,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三)严控行政审批和方案审查。进一步加强占挖恢复方案审查工作。一是建立占挖时间许可“一路一审批”制度,严格把控占道挖掘时间,杜绝“围而不建”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占挖恢复方案审查。严格按照《CG094—2025重庆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修订)》等标准文件,重点审查沟槽开挖及恢复尺寸、结构层搭接长度、围挡规范设置、安全文明施工、交通组织等重点内容,作为后续项目建设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暑期集中统筹占挖工作。为充分利用暑期学校放假、城区老年人集中避暑,城区人流量和日常交通流量大幅减小的窗口期,我局对城区主要占挖项目进行再次梳理,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交通要道或者路口,学校、医院周边重点人流密集型区域的车行道、人行道占道挖掘工作统一纳入本年度暑期集中施工,尽最大努力减小占道施工对市民的影响。其中,暑期施工时段为6月28日至8月28日,统筹高笋塘、太白、牌楼、钟鼓楼等敏感区域燃气、排水管道、路面改造共计103个施工点位。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舆论宣传。今年燃气和排水项目占挖占比例大,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及辖区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微万州、看万州等新媒体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增强宣传效果,方便市民合理规划出行,进一步避免施工信息不能及时准确传达给居民,导致居民对施工原由、时间、范围等不了解,产生误解和不满等情况,相关舆论信访案件统一由区治理中心及时派发给各自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回复,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诉和舆情处置时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一是认真落实“双组长”制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域各项目整体推进有序。二是按照“同一断面不同项目同步施工,同一沟槽不同管道同步施工”工作原则制定施工计划,压缩占用挖掘时间,节省投资,尽全力减少对群众的干扰。
(三)加强项目监管。一是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建设统筹工作。二是区城市管理局建立“一中心一支队”联合监督管理机制。以区城市管理中心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抓手,开展日常占道挖掘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治台账,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在占挖月报中定期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下达停工令,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人,确保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四)落实政策文件。督促占挖单位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设施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按照城市道路设施的管辖权限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并由道路养护单位修复”规定,进一步避免城区道路重复开挖现象发生。
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反馈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关于强化管理助推城市更新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指明了城市更新改造是实现城市提档升级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在区级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争取和大力支持下,这些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陆续进场施工。如:五桥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等工程在百安坝街道深入实施,“城市病”得到了缓解,但也带来了新的“管理难”。普遍存在小区道路、市政道路及人行道多次开挖,局部开挖的点位维护、围挡时间较长,影响车辆通行和居民出行不便,辖区群众意见较大,投诉又多,同时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究其原因:
一是项目业主自行实施,造成城市管理不便。各个项目多头推进,出现城市全盘开挖、相近区域多次施工等无序建设的情况。
二是施工进度缓慢,导致居民意见强烈。项目存在道路开挖后不及时恢复的情况,施工现场长期占道,影响群众出行。
三是保障不全,存在安全事故风险。对于占用人群及车流密集区域的施工现场,相关职能部门未配全力量疏导交通。
建议:
一是统筹推进,确保项目落地有条不紊。区级进行统筹,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项目业主的衔接机制,将区域重合或邻近的项目尽量安排在同一时间段施工,减轻城市管理压力。
二是排好工期,确保施工作业有的放矢。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各项目业主明确施工时限,要求占用主要交通道路、居民聚集点等重点区域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避免过多妨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三是充分保障,确保城市管理有备无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施工现场给予必要保障,如增设交通引导人员、科学规划占道施工区域等,防止因占道施工造成交通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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