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复函
陈海文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万州区委员会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江海直达常态化运行的建议》(第156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物流发展
2025年1月1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庆专题研究交通强区建设工作。区交通运输委起草了《万州区交通物流企业服务机制(试行)》,并在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12家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2月10日,刘小泉副区长召集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万州区税务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投资局、万州海事处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区交通运输委根据会议精神再次对《万州区交通物流企业服务机制(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5日,区发展改革委会、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规资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万州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航运企业、港口运营等相关市场主体组成供应链物流团队,争取常态化运行万州港—宁波舟山港大宗散货直达航线”。
二、关于“充分利用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政策发展江海直达船舶”建议
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于2024年5月31日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已经启动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行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联合出台《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规划发〔2024〕95号),制定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针对新建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给予资金补贴。区交通港航部门积极抢抓机遇,高效推进船舶报废更新工作。区交通运输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环保局、万州海事处、万州船检处、中国船级社万州办事处、区港航海事中心等共计9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召开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实施工作联席会。目前,区交通港航部门正引导辖区相关企业有序拆解老旧营运船舶51艘,涉及航运企业22家;引导辖区航运企业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推广建造LNG船舶,开工备案的新建船舶已达68艘,计划总投资金额15.6亿元。其中,圣发船务有限公司探索发展“江海直达”绿色新能源(LNG)船舶,已率先开工建造2艘1.8万吨的绿色新能源(LNG)江海直达船舶(集散两用),后期还将建造2艘新能源(LNG)江海直达船。通过先行示范效应,交通部门正在发动辖区航运企业探索研究三峡新通道江海直达船型。
三、关于您提出的“财政补贴解决建造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建议
鉴于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联合出台《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新建新能源船舶给予较大额度的资金补贴,区财政暂时不予考虑另行对新建江海直达船舶给予补贴。目前,辖区圣发船务公司拟在2024年—2025年建造2艘江海直达新能源船舶,该项目已经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待该船舶建成后,区级相关部门将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兑付补贴资金。《万州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发展江海直达航线,争取最高9万元/航次的市级奖励”。
四、关于“推行港船货战略合作机制保障江海直达常态化运行”建议
目前,万州区正在推行《交通物流企业服务机制》,持续引导重点生产型企业与万州区优质规上交通物流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择优推荐万州优质规上交通物流企业承运大宗货物,有效保障辖区重点水运企业货源;针对优质规上企业,协同港口企业开通装卸绿色通道,积极推荐万州区优质规上交通运输企业与属地港口码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辖区港口码头重点应急货物优先装卸协调机制,提升重点企业、重点货物运输效率;积极鼓励航运企业、港口运营等相关市场主体组成供应链物流团队,争取常态化运行万州港—宁波舟山港大宗散货江海直达航线。
五、关于“针对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建议
一是区政府办和区交委多次邀请航运企业、银行机构召开银企对接座谈会,针对航运企业量身定制金融贷款产品,及时将相关银行融资政策转发给航运企业,通过搭建“绿色船舶融资对接平台”,已经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推出了“船舶更新贷”、“新能源船舶贴息贷款”等产品,有效解决了航运企业融资难题。二是《万州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发展江海直达航线,争取最高9万元/航次的市级奖励”。三是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会、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万州区支持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万州商务发〔2025〕28号),明确提出“支持江海直达航线,对经宁波舟山港等沿海港口至万州区往返的江海直达船舶,且单次在万完成货物装卸达5000吨以上,按每航次原则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关于推动江海直达常态化运行的建议
当前,长江口近海水域货物通过水路运输到长江上游地区的运输方式主要为江海联运模式。即货物通过大海船(载重10-15万吨)运输到宁波舟山港,转由小海船(载重3-5万吨)运输至长江下游港口,再转由内河船舶(载重0.6-1万吨)通过长江流域经三峡大坝船闸运输到长江上游地区。江海联运过程需经过2两次中转,增加了货物运输成本和过程时间。鉴于传统江海联运模式存在诸多缺陷,部分航运企业开始对江海直达运输方式进行探索。2021年服务长江中游特定航线的江海直达散货船“江海直达17”、“江海直达19”载2.4万吨进口粮食,从宁波舟山港直达湖北武汉港和黄石港。2024年4月,武汉创新江海运输有限公司“创新5”轮装载5400吨粮食从宁波舟山港直达万州新田港。江海直达运输方式减少了货物中转环节,有效提高了货物运输安全性,减少了物流运输时间。目前,舟山至黄石、九江、荆州等多条江海直达航线船舶数量已达16艘。
据调查,重庆境内万州港具备推行江海直达运输的相应条件:一是航道条件优越。万州港是常年可通行万吨级船舶的深水良港,也是长江上游主枢纽港中唯一的常年深水港;二是货源保障充足。江海直达上水货源有万博集团从舟山至万州港的铝土矿(年吞吐量约1500万吨)、重钢达钢从宁波白仑港至万州港的铁矿(年吞吐量约200万吨)、中储粮从舟山至万州新田港的粮食(年吞吐量约120万吨),下水货源有从涪陵至江阴的石油化工产品乙二酸、从长寿、涪陵、巫山等地至江阴、镇江的山碎石(年吞吐量约500万吨);三是建造资金落实。万州多家航运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在2025年都有船舶运力发展计划,各大银行都愿意放贷,融资环境良好;四是管理经验丰富。万州多家航运企业自有运力规模都在10万吨以上,运营船舶较多,营运优势明显,日常管理到位。
同时,江海直达万州运输模式仍然存在一定弊端:一是建造成本高。三峡船闸控制船舶吃水深度为4.3米,三峡船型标准为设计总长度为130米,宽16.2米。这种标准提升了三峡船闸过闸效率,但却影响船舶在近海区域航行安全。在不改变船舶主尺寸的基础上,要达到近海区域行驶的安全设计标准,就对船舶建造材料、主体结构、设施布局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船舶船体更重,增加了船舶建造成本。据了解,建造一艘130型标准LNG船舶的成本约2400万元,普通130型标准化船舶约1500万元,而建造一艘同类型的130型标准LNG江海直达船舶则需要3500万。一艘LNG江海直达船舶建造成本是同类型普通船舶的2倍多。二是市场竞争激烈。江海直达船舶相较于长江口接驳大型海轮的小海轮运输量较低,所需靠泊时间更长,导致下游港口对江海直达船舶的靠泊支持不够。2023年小海轮转运价格在25元/吨,2024年则只有6元/吨,江海直达船舶在价格上难以形成优势。三是通航条件受限。由于江海直达船舶的船体自身更重,受中游航段及过闸船舶吃水限制,其货物装载量与同尺寸普通船型相比反而降低了500-1000吨,短期运营无法及时取得理想回报。四是缺少有力的地方扶持政策。当前内河普货运力严重过剩、货源不足,新型船舶建造成本高昂,不少航运企业认为发展新型船舶运力风险高于收益,需要相应的政策和金融支持。
万州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扼守川渝鄂咽喉,素有“川东门户”之称,具有承启东西、牵引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是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当前,万州区正在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万州港已经具备推行江海直达运输条件,有多家航运企业明确表示愿意试点推行舟山至万州江海直达运输模式,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万州江海直达运输常态化运行。
一是建议充分利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政策发展江海直达船舶。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交规划发〔2024〕62号)、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规划发〔2024〕95号),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自《实施细则》发布之日(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对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给予相应补贴。相关部门加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政策的宣传,鼓励辖区规模以上航运企业发展江海直达船,优先申报江海直达船舶新建补贴。
二是建议财政补贴解决建造运营成本高的问题。从严把控企业资质,选取有实力的企业推动“江海直达示范船”建设,对“江海直达示范船”给予相应的运营补助,充分发挥“江海直达示范船”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江海直达船舶发展壮大常态化运营。
三是建议推行港船货战略合作机制保障江海直达常态化运行。相关部门协调辖区江海直达航运企业与沿海港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江海直达船舶优先靠港装卸,谋求长期性合作;引导辖区江海直达航运企业与本地港口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支持江海直达船舶优先靠港装卸,减免靠泊费用,进一步提高江海直达船舶运行效率,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荐辖区江海直达航运企业与重点工业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辖区重点工业企业每月安排固定水路货物运输量交由万州区属江海直达航运企业承运,按照企业运力规模、信用情况进行货源配比,聘请专业机构准确核算航运企业船舶运营成本,不定期公布船舶运行的保本运价,提出航运企业船舶承运最低指导限价,减少市场恶性竞争。
四是建议针对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比照相关省市区县标准,制定落实万州区水运业发展扶持政策;积极协调银行金融支持,对发展江海直达船舶的航运企业适当提升贷款额度、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对在建江海直达船舶发放贷款,缓解企业探索发展江海直达船的资金需求和运营压力;针对性的制定发展江海直达船舶运力、江海直达物流的财税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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