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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8号重点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2-24 来源:万州区政府办公室
语音播报

                                            万州农委函〔2020218号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8号重点建议的复

尊敬的陈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除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小渔船的建议》(第298号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水域渔船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常年停靠在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的渔船有131艘,涉及渔民318人,供养人口624人。上述渔民主要居住在主城区,为方便生产生活,他们将自有渔业船舶停泊在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水域。由于近年来捕捞收入急剧下降,部分渔民为了生活外出务工,长未对船只外观进行维护保养,渔船外观破旧不堪。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上述渔船对万州城市形象造成严重影响,但渔民以打鱼为生,将船只停在上述区域实属无奈之举

二、近年来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水域渔船规范停泊情况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主城港区规范渔船停泊和三无船舶整治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3]59号)文件要求,在中心渔港建成前,主城水域渔业船舶可集中规范停泊在苎溪河两岸等主城水域;由区政府出资,对主城水域停泊的渔船进行美化亮化,在集中停泊水域岸上设置安全可靠的供电设施和垃圾回收设施。随后,经我委与海事、港航等部门以及所涉街道共同努力,于2015年初在苎溪河渔船集中停泊地安装了安全可靠的电力设施,所有渔船外观进行了统一美化亮化,并做到了规范有序停泊,船上垃圾均送到岸上垃圾箱。201611月,为迎接国家环保督察,区委、区政府组织我委与公安、海事、港航、所涉街道等对主城区水域(包括苎溪河水域)的三无餐饮囤船、渔民住家囤船等进行了清理取缔,共拆除三无船舶60余艘,同时对主城区渔船的停泊再次进行了规范。

由于我区中心渔港一直未建成,所以主城区大多数渔船近年来依旧停泊在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苎溪河水域,在我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完成前,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其对我区城市形象、水域环境的影响。但为确保苎溪河水域环境整洁、干净卫生,近年来我委执法人员多次联合与所涉街道工作人员,加强了渔民环境保护意识教育,要求渔民移除了渔船上的各种杂物,严格遵守渔船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向长江直接排放油污水和丢弃生活垃圾,不得在岸边开展养鸡、养鸭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不得利用岸边绿化用地开展蔬菜种植行为。

三、我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的安排部署,20201231日前,我区境内长江流域所有天然水域完成渔民退捕,20211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10年全面禁捕。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于今年4月全面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并将清理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渔船工作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一起推动、一同落实,截止629日,已完成全区492艘渔船退捕手续办理,全区952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其中包括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全部持证渔船),提前完成全区渔船渔民清零目标,在长江流域渝东北地区今年有退捕任务的区县中率先完成渔民退捕上岸工作。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予以推进。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方案、资金筹措等事项,统筹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区禁捕和渔民退捕补偿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聂红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张国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长江流域退捕和退捕渔民转产安置、打击非法捕捞和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等各项工作。各部门、涉渔镇乡街道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扎实推进我区禁捕退捕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禁捕退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将宣传工作摆在首位。我委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QQ、网络等新媒体和平台,加强对禁捕退捕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禁捕退捕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统一制作了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发放给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重点宣传长江流域禁捕的重要意义和补偿政策、工作安排等内容,以便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在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时统一宣传口径各涉渔船镇乡、街道根据我区禁捕退捕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走村入户、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方式,将实施禁捕制度的意义、政策和措施宣传到每一位渔民,争取广大渔民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其自觉配合退捕转产,确保我区禁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是因地制宜,完善方案考虑到我区财力非常有限,而渔船数量又居全市前列,自筹资金的压力巨大,为防止相邻区县渔民群体互相攀比产生不稳定因素,委与云阳、奉节、巫山等县沟通联系,参考我市前期已退捕区县的补偿标准,在20199与上述区县每船的补偿标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会商,并在广泛听取渔民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拟定了我区渔船退捕转产补偿资金额度标准。之后又多次与区级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并组织涉渔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多次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2020420日,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州区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四是建档立卡,精准识别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区农业农村委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199月将所有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录入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一船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今年4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回头看的通知》(农办长渔〔20201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区农业农村委在各涉渔镇乡、街道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对辖区渔船、渔民进行全面核查,坚持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做到不漏一船,不漏一户,并通过村、乡、区三级层层审核把关,精准识别退捕渔船渔民,确保了退捕渔船渔民信息的真实可靠,为禁捕和渔民转产安置保障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五是精心组织合力推进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我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抓总,成立工作小组,按镇乡街道分片包干负责渔船及渔民信息审核、渔船证件收回、监督渔船(网具)收回等工作。各涉渔镇乡、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担责、积极作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打表推进,镇乡干部、基层组织统一行动,实行包船包户包渔民,加强对退捕渔民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督促辖区内渔民及时签订退捕协议、交回证件及船网。对个别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的渔民,在详细掌握其具体情况后,由所在村居、镇乡街道、区农业农村委分类施策,合力攻坚,共同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和思想动员,确保全区退捕渔民应退尽退、落一人。在区农业农村委、各涉渔镇乡街道以及区级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圆满完成了我区退捕渔船退捕协议签订、证件回收、渔船(网具)回收阶段工作。退捕渔船收回后,除部分渔船用于退捕后的禁渔护渔、清漂保洁、旅游展示外,其他全部交由交旅集团予以拆解销毁,目前拆解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此复函已经童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817日



附件:


关于清除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小渔船的建议

牌楼代表小组陈鹏

竺溪河与长江的交汇口形成的水域是万州老城的城市客厅,外来游客进入万州会第一时间将此片水域尽收眼底,形成对万州城市的第一印象。然而多年来,清江上城滨江路外侧长期停放着密密麻麻乱七八糟的小渔船,且船体自身破烂不堪,严重影响万州城市形象。过去渔民要靠打鱼为生,从某种角度说把船停在这一带也是无奈之举。

现在长江及相关主要支流实行“暂定十年禁渔”的国家政策,且也给渔民给了相应的赔偿补偿,渔民再也没有任何理由将渔船停靠在本水域了。

建议:政府应及时清除该水域的所有渔船,还城市客厅一个环境优雅、干净卫生、游客回望的美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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