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重庆市万州区,始建于1929年。始初为万县市民医院,解放后,1951年更名为万县专区人民医院,1979年更名为万县地区人民医院,1993年更名为万县市中心人民医院,1998年更名为重庆三峡中心医院,2020年1月成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全国医学学科设置最为齐全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系全国文化医院建设的引领者、全国医院集团化发展的先行者、重庆市区域性医疗中心。建立起直控型分院区和中心、紧密型医疗集团、松散型医院联盟有机结合的特色发展体系,辐射渝、鄂、川、陕,承担着周边23个区县2300万人口的公共医疗救治任务。全国省单医院100强排名上升至第5位、23个专科位列专科排行榜前15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13项(其中国家级8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健康保障。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
1、提供优质的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精神病、传染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和转诊任务。
2、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3、承担相关大中专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任务、医生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4、开展区、市、国家级科研课题。
5、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感染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有1个主院区和4个各具特色的分院区。
平湖院区——以精神卫生、心身康复为特色;
百安院区——以病症康复、肢体康复为特色;
江南院区——以妇女儿童专科为特色;
铁峰山院区——以传染疾病防治为特色;
本单位共有开放床位3150张,配置PET-CT、512层(后超高端)CT、3T生命感知磁共振、第四代达芬奇手术机器人、医科达infinity直线加速器等专用设备14633台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2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万元,事业收入320000万元,其他收入17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095.6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00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9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215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6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09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814.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718.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2万元,比上年减少3.24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保障;项目支出91.88万元,比上年增加3.24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由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遗属定期生活补助及应急突发及三无病员欠费补助。
我院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无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1.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陶静联系方式:023-581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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