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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5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始建于1929年,占地面积400亩,建筑面积达50万平方米,始初为万县市民医院,历经13次更名,1998年定名为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设有1个总院、8个各具特色的分院。我院医疗工作辐射渝、鄂、川、陕,承担着周边23个区县160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历经89年的发展,我院始终奉行“医德立院、科技兴院、文化强院”的办院综旨,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系重庆市集团化区域性医疗中心。拥有“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省部级以上荣誉近60项。我院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我院的主要职责:

1、提供优质的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精神病、传染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和转诊任务。

2、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3、承担相关大中专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任务、医生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4、开展区、市、国家级科研课题。

5、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感染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2018年末在职人数4120人,其中在编职工1244人(差额949人,自收自支295人),编制外长聘人员2876人。我院设有1个总院和8个各具特色的分院。

平湖分院——以精神卫生、心身康复为特色;

百安分院——以病症康复、肢体康复为特色;

江南分院——以妇女儿童专科为特色;

御安分院——以传染疾病防治为特色;

肿瘤分院——以肿瘤专科为特色;

口腔分院——以口腔专科为特色;

急救分院——以承担政府公共急救卫生职能为特色;

国医苑——以中医专科为特色,是我院为弘扬和发展中国传统医学而成立的特色分院。

六大中心——骨科中心、健康管理中心、脑科中心、心脏中心、基因检测中心、医学影像中心。

我院共有开放床位3150张,配置Revolution 高端CT、3.0T核磁共振等专用设备10994台件。

)机构改革情况。

我单位无此类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243,898.12万元,支出总计243,898.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5.09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240,89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3.9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91万元,占0.79%;事业收入236,913.98万元,占98.35%;其他收入2,083.90万元,占0.86%。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03.32万元。

3.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231,66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8.05万元,下降0.6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28,879.92万元,占98.80%;项目支出2,781.60万元,占1.20%。此外,结余分配8,915.3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2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91万元,增长10.59%,主要原因是医院科研项目专项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9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7.19万元,下降85.39%,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税收入拨款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4.11万元,增长309.88%,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追加住院医师规培及艾滋病防治等专项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年度中执行调整情况说明:据万州财社发【2018】13号,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据万州财社发【2018】7号,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专项预算资金;据万州财社发【2018】5号,追加下达2017年(第四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据万州财社发【2018】6号,追加下达2017年卫生专项预算(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追加下达2017年卫生专项预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追加下达2017年卫生专项预算(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费及师资带教费);据万州财社发【2018】21号,追加下达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据万州财社发【2018】23号,追加下达2018年妇幼健康类项目补助资金预算(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据万州财社发【2018】20号,追加万州下达2018年第二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据万州财社发【2018】29号,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戒烟门诊建设);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卫生救援艇维修);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艾滋病防治及结核病管理);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艾滋病防治及结核病管理);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据万州财社发【2018】30号,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据万州财社发【2018】32号,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医学重点学科创建和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据万州财社发【2018】16号18号19号,追加下达2018年卫生专项资金预算。

2.支出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87.19万元,下降85.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4.11万元,增长309.88%,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追加住院医师规培及艾滋病防治等专项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万元,占0.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预算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6.91万元,占9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4.11万元,增长307.72%,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追加住院医师规培及艾滋病防治等专项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90.85万元,下降92.8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我院的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未安排拨款,全由自有资金开支。2018年我院“三公经费”共计支出91.62万元,较2017年下降1.42%,人均支出222.39元。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医院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制定了《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接待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的次数和费用在去年的基数上进一步压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明显下降。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医院今年因公出国培训共1人次,系重庆市卫健委临时指令性任务,所以在年初预算中并未申报。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6.82万元,主要是我院有一名同志由重庆市卫健委组织参加中法卫生应急专题培训班,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3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后勤保障用车等。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是燃料费和维修费等支出下降。

公务接待费17.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请专家、来院参观讲学的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 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2126人, 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2.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全由自有资金支出,共计6,723.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车辆运行维护、信息网络维护、财务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934.18万元,增加16.13%,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2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5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28.9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后勤物资、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年初无项目绩效预算拨款,年中预算调整后收到项目拨款,并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78.6万元。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这一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进展较好,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财务部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科教部负责统筹协调,专业基地具体实施,亚专业科室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强化督导,医院成立医学教育督导专家组,积极落实教学督查,提升教学质量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2012年,医院成为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基地,经过不断发展,目前共有18个国家级专业基地与4个市级专业基地。按市卫健委安排,三峡医高专附属医院等五家综合医院成为我院全科专业协同单位。2017年8月,医院开始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

2、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由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实施,医院财务科建立了住培资金专项账目,科教部对住培教学活动的开展进行常态化监管并对所产生的住培经费进行核发,通过多部门协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自评总分为94.5分。其中,制度建设:9分,监督与评价:9分,专项核算:10分,支出合规性:19分,项目产出:38分,满意度:9.5分。

项目建设期间,除国家与市级财政拨款外,医院还额外投入大量培训资金,包括学员的生活补贴、住宿餐补、绩效及五险等。医院通过强化管理,教学质量逐步提高,作为渝东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住培综合基地,有条件更有义务承担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为培养医学人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存在的问题

1)激励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激发带教老师积极性。

2)紧缺专业招生生源匮乏。

3)教学质量有待持续提高。

5、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紧缺专业的政策支持,做好紧缺专业招生工作。

2)完善管理。引进信息化科教管理系统,节约人力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3)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资建设和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毅,023-581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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